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一档关于泰州交通广播的节目内容,主要围绕交通事故处理中的相关问题展开。节目中邀请了泰州市交通事故处理大队教导员宋卫东解答市民朋友关于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系列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车辆及证件处理
宋卫东解答了交通警察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是否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机动车驾驶证的问题。针对哪些情况下可以依法扣留车辆和机动车驾驶证进行了详细列举。
关键观点2: 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药费处理
宋卫东介绍了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医药费的处理方式,包括当事人垫付医疗费用及后续处理结算,受伤人员进行相关鉴定,以及受害人就损失进行调解或提起民事诉讼等流程。
关键观点3: 伤者无力支付医疗抢救费用的解决办法
宋卫东说明了当伤者无力支付医疗抢救费用时,可以申请道路救助基金进行垫付抢救治疗费,并介绍了相关案例和数据。
关键观点4: 节目互动方式及社交媒体平台分享
节目直播期间,市民可以通过热线电话与嘉宾直接沟通交流,同时也可以通过微信视频号、抖音号等社交媒体平台关注最新交通讯息,分享自己的交通、用车疑问。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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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广路路通》节目邀请
泰州市交通事故处理大队
教导员 宋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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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些问题
主持人:有市民朋友咨询,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是否可以扣留肇事车辆?
宋卫东: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一般不扣留车辆,但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或者该车具有下列应当扣留车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