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BIS
已经发布了识别交易和行为“红旗”的指南,以及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以帮助企业评估相关方或活动是否可能触发
BIS
的许可要求,特别是在涉及为
D:5
国家(包括
东大
)训练
AI
模型方面。
第二份文件:《关于通用禁令
10 (GP10)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PRC)
先进计算芯片
适用的指南》
(Guidance on Application of General Prohibition 10 (GP10) to People
’
s Republic of China (PRC) Advanced-Computing Integrated Circuits (ICs))
这份指南旨在提醒业界注意使用
东大
先进计算芯片(特别是华为昇腾系列芯片)的风险,因为这些芯片很可能是在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情况下开发或生产的。
BIS
警告,根据
GP10
的规定,使用此类
东大
先进计算芯片可能构成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行为,并可能导致公司面临
BIS
的执法行动。
核心内容与推定清单:
BIS
告知公众,使用符合
ECCN 3A090
管制参数,且由位于
D:5
国家组,或其最终母公司总部设在这些地区的实体开发或生产的芯片,可能会触犯
EAR
的
GP10 (
§
736.2(b)(10))
。在未获得
BIS
授权的情况下从事
GP10
活动,包括使用此类“
东大
3A090
芯片”,可能导致严重的刑事和行政处罚。
指南
提供了一个推定适用
GP10
限制的
东大
3A090
芯片示例清单,包括:华为
Ascend 910B、华为
Ascend 910C、华为
Ascent 910D 。
BIS
强调,这份清单并非详尽无遗,只要个人知晓与
东大
3A090
芯片或其他受
EAR
管制的物项(包括电路板、服务器或组件,无论是否列入清单)相关的违规行为已经发生、即将发生或意图发生,
GP10
限制就适用。该清单将根据需要进行更新。
GP10
明确规定:“你不得出售、转让、出口、再出口、资助、订购、购买、移除、隐藏、储存、使用、出借、处置、运输、转运或以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处理任何受
EAR
管制且在知晓违反
EAR
的情况下出口或将要出口的物项……这种违规行为即将发生,或意图与该物项相关联地发生。”
适用法规与行业指南:
所有由总部设在
东大
,或其最终母公司总部设在
东大
的公司设计的
3A090
芯片,无论其生产地在
东大
境内还是境外,都很可能受到
EAR
的管制,并且可能是在违反
EAR
的情况下生产的,因此受到
GP10
的限制。这类芯片很可能是使用某些美国软件或技术设计的,或者是使用某些源自美国软件或技术的半导体制造设备的直接产品,或者两者兼有。此外,这类
东大
3A090
芯片的生产、购买或订购过程,可能涉及被列入实体清单且带有脚注
1
或脚注
4
标记的实体,或者这些实体是交易的相关方 。
因此,
BIS
认为,在这些
东大
3A090
芯片的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很可能在以下环节需要
BIS
许可:
1.
将
3A090
芯片的设计文件从
东大
芯片设计方出口到境外的制造厂,或从
东大
再出口,或在
东大
境内转让。
2.
将
3A090
芯片从芯片代工厂出口到境外的
东大
(或
东大
总部公司),或再出口到
东大
,或在
东大
境内转让给
东大
芯片设计方或销售方。
3.
实体清单上带有脚注
1
或脚注
4
标记的实体参与了
东大
3A090
芯片的生产或开发相关的任何交易,或者此类实体是交易的其他相关方。
鉴于在任何
东大
3A090
芯片或相关技术的出口、再出口、国内转移或从国外出口过程中,很可能需要
BIS
的授权,除非获得了此类授权,否则
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