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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医保政策上线,800多万南京人笑了

孟祥远  · 房地产  · 5 年前


好消息!


2019年1月1日起,南京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


从此以后,南京将告别城区与郊区的区域分割,打破城镇和农村的户籍限制,摒弃城乡两种身份造成的身份差别!


南京新医保政策看点如下:


1、总体保障待遇有所提高,目录范围扩大了三倍,保基本+保大病相结合;

2、住院保障待遇普遍提高;

3、增加门诊精神病和门诊艾滋病的待遇;

4、政策待遇向困难人群倾斜,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至个人支付超过1万元



一、全面保障!南京医保政策首次覆盖城乡


2019年1月1日起,南京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南京全市医疗资源共享,参保人员可持南京市民卡就近就便在全市范围内近1400家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可通办挂号、交费、出入院结算业务。一卡在手,即可轻松享受即时刷卡就医结算的便民服务。


举个例子:以前六合区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到省市三级医院住院,要事先在区内医院办理转诊手续,而且要“先自费、后报销”,全额垫付医药费不说,还要来回奔波忙报销,实在不方便,现在城乡统筹了,出院结账直接刷市民卡就可以结报,既省时又省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分为哪几类?


1、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简称“老年居民”);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且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无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其他居民”);

3、18周岁以下,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及婴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儿童”);

4、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在校学生(简称“大学生”)。

对于不同类别的参保对象,分别实行不同的缴费标准。各参保对象的年龄认定,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确定时间截至参保登记当年12月31日,年度内中途参保人员确定时间截至上年度12月31日。


哪些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一)本市户籍居民

1、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2、年度内的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及职工医保中断人员、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

1、持本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医保人员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未成年子女”);

2、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其持本市居住证的未成年子女;

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4、《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5、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在宁台胞。

(三)准新生儿。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母亲已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

(四)大学生。在宁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二、实行统一目录范围,保障范围扩大了近三倍


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与城镇职工医保基本一致,共涉及药品3000种, 4.5万条,诊疗和医用耗材6.6万条,保障品种与范围显著加大,基本满足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


三、优化门诊大病待遇,恶性肿瘤靶向药也能报销了


城乡居民门诊大病政策参考了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大病框架体系设定,新政策在病种范围、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目录范围等方面均有所提高。


同时,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将赫赛汀、安维汀等肿瘤靶向药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缓解门诊大病的病人费用负担。另外,门诊大病病种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享受门诊大病待遇基础上,余下的个人自付费用还能进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四、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增加了生育保障待遇


整合后住院保障待遇将普遍提高。经初步测算,各级医疗机构的实际报销比例将平均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在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中增加了生育待遇,产前检查基金支付比例40%,基金支付限额300元;


住院分娩参照住院报销政策执行,其中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75%,比普通住院的支付比例还增加了10个百分点。


五、建立门诊高费用补偿政策,提高了基金年度支付限额


门诊高费用补偿政策是我市针对门诊发生的较高费用进行保障的首次尝试,参保人员享受完门诊统筹待遇后,继续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50%,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3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2600元。


新政策对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基金支付最高限额设定为30万元。鼓励连续参保缴费,实行连续缴费年限与支付限额挂钩机制,连续缴费每增加1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可增加到36万元。


六、政策待遇向困难人群倾斜,实现精准保障


实施困难人群免费参保,确保应保尽保。加大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将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为普通参保人员起付标准的50%(为10000元)


提高各报销费用段报销比例,提高困难人群的待遇水平。建立困难人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救助“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体系,形成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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