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光线传媒)公告称,公司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光线影业)拟向天津橙子映像传媒有限公司(橙子映像)提供1.1亿元财务资助,橙子映像系演员邓超和光线传媒旗下的影视剧制作公司,作品包括《分手大师》和《恶棍天使》,邓超为橙子映像董事长。
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方为橙子映像,出借方为光线影业,担保方为邓超、钱瑞;借款金额1.1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为8%。
公告显示,橙子映像成立于2013年8月28日,经营范围包括电视剧、专题、综艺、动画等节目制作、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及演出经纪)等。
橙子映像自成立以来出品了不少影视剧项目,如《银河补习班》《我和我的家乡》《恶棍天使》《战狼Ⅱ》《乘风破浪》《安家》《传闻中的陈芊芊》等。
目前,上海慧形慧影影视文化工作室持有橙子映像26.68%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而上海慧形慧影影视文化工作室则由邓超全资持股。此外,光线传媒持有橙子映像25.92%的股份,为其第二大股东。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橙子映像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37亿元,总负债为人民币3.3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03亿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71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433万元。光线影业本次提供的资金将用于橙子映像的股权回购。
公告显示,鉴于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橙子映像拟对其现有股权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回购其股东上海恒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4%的股权,光线影业本次提供的资金将用于该回购股权事项。
光线传媒称,橙子映像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橙子映像自身股权结构的优化调整和长期、稳定的经营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公司和橙子映像之间的协作共赢。
值得一提的是,橙子映像及邓超、钱瑞承诺,光线影业(含其关联公司)在本次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权选择行使(或不行使)由橙子映像(含其关联公司)主控的不少于4个影视项目分别不低于20%的投资权和独家发行权,其中,至少3个影视项目的主创人员须为邓超。
具体以光线影业(含其关联公司)与橙子映像(含其关联公司)及/或担保方邓超另行签署的专项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