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大荔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请认真阅读指引,按照相关安排参加网上报名,保障孩子顺利获得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学位。
一、招生范围
1.小学一年级: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未注册小学学籍的学生;
2.初中七年级:2025届小学毕业学生。
二、入学条件
第一类:户籍类生源。
学生具有本学区户籍(不含空户挂户)。网上须上传户口簿、居住证明(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第二类:政策准入类生源。
学生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居住且符合以下政策准入条件:
(1)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军人子女;在国(境)外执行任务军人的子女;获得勋章、荣誉称号、三等战功和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含武警)。
(2)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队员子女(含人民警察)。
(3)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4)在我县边远乡镇工作的优秀教师子女。
(5)县政府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投资人子女。网上须上传户口簿、居住证明、符合政策准入的印证资料。
第三类:住房类生源。
学生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具有合法房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合法房产的,学生户籍必须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合法房产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内(义务教育9年期限内),同一房产只安排一户房产拥有人子女在相应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网上须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网签购房合同、或廉租房合同)资料。
第四类:随迁子女类生源。
学生监护人为本学区内居住的外县来荔务工人员(居住地址以居住证为准)。网上须上传户口簿、居住证资料。
第五类:就业经营类生源。截至2025年8月31日前,学生监护人已在本学区内就业经营满一年。网上须上传户口簿、营业执照。
备注:以上资料只需网上上传,由县级各部门联合进行网上审核,请各位家长遵纪守法,确保资料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报警处理。
三、选择学校
1.符合主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请按照《大荔县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选择所属学区学校;符合乡村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请按照《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由各校具体划分公示)选择所属学区学校。
2.大荔县义务教育民办学校面向全县招生,家长均可直接报名,但仍须上传入学条件相关资料。
备注:所有新生只能选择1所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录取
1.政策宣传(7月5日—14日)。家长可通过“大荔教育公众号”“网上招生平台”“县招生咨询处”“学校咨询点”“各级咨询电话”等多种方式了解招生政策。
2.网上报名(7月15日—7月20日)。家长网上报名并上传资料(具体方式详见报名指南)。
3.网上录取(7月21日—8月10日)。公办学校网上审核,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4.结果公示(8月11日—8月13日)。网上推送审核结果、录取结果;学校公示录取结果。
5.发通知书(8月14日—8月15日)。全县公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大荔县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
(二)大荔县主城区义务教育公办校非户籍学区划分
1.大荔县主城区初中非户籍学区划分图
2.大荔县洛滨初中非户籍学区划分图
3.
大荔县城关初中非户籍学区划分图
城关初中学区内花城路东段以北亦可选择东府初中
4.
大荔县冯翊初中非户籍学区划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