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正在排队的14家待批准及待上市公司来看,7家生物科技公司采取了第18A章上市规则,其余7家则采取了非第18A章上市规则。
第18A章上市规则是港股市场为处于盈利前阶段的生物科技公司开启的一条绿色通道。
根据规定,这类生物科技公司在港交所上市需满足以下要求:
1.上市时的市值至少达15亿港元。
2.申请人最少有一项核心产品已通过概念开发流程,产品类型包括药剂(小分子药物)、生物制剂、医疗器材(包括诊断器材)以及其他生物科技产品,该产品须由EMA(欧洲药品管理局),F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或NMPA(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主管当局认可管理。
3.上市前最少12个月一直主要从事核心产品的研发。
4.上市集资主要用于研发,以将核心产品推向市场。
5.申请人应在首次公开招股至少6个月前,已得到至少一名资深投资者相当数额的投资。
6.上市前最少两个会计年度一直从事现有业务。
7.申请人应确保有充足的营运资金,以应付上市文件刊发之日起至少12个月开支的125%。
此前,挡在生物科技公司面前最大的一道坎儿在于《主板上市规则》中的“财务资格测试”这一要求,而从事创新药研发的药企往往要面临高额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常处于未盈利状态,再加上缺乏资本支持,导致我国生物科技板块长期如一滩死水,发展疲弱。
而反观美国资本市场,由于其未对相关公司做盈利要求,且具备明晰的资金退出机制,整个生物科技板块的发展则彰显得一片生机。
在此背景下,港股新规补上这一漏洞为一众生物科技公司提供了一条融资渠道,同时也加快了资本在市场上的流动性。
从今年已上市的9家生物科技公司来看,合计共筹资250亿港元。其中翰森制药(03692-HK)筹资90亿港元为最多者,公司主要产品用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抗肿瘤、抗感染及糖尿病四大领域;华健医疗(01931-HK)筹资10亿港元为最少者,主要从事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自有品牌IVD产品(体外诊断产品)。
同时从截至9月30日的股价表现来看,9家生物科技公司多数股价涨势明显,但在细分领域,从事创新药研发药企的股价走势好于从事医疗器材药企的股价走势。
资本对创新药药企的追捧,侧面反映出创新药研发向好的市场前景。
尤其在抗癌药方面,由于癌症高发,患病率逐年攀升,巨大的市场需求缺口在政策红利加持基础上吸引了大批制药企业相继抢入该领域。
在以上一系列已上市或未上市的企业中,不乏有对抗癌药进行深入研究并在市场上推出重磅产品的行业先行者,如翰森制药的在研1.1类创新药甲磺酸氟马替尼,是国内首个报产的第二代Bcr-Abl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类创新药,用于治疗慢性髓系白血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