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关于任性“驴友”违规探险被困,救援费用谁来买单的问题。文章中提到了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发生的“驴友”被困事件,以及新疆尼勒克县发生的类似事件。涉事“驴友”因违规探险造成公共资源浪费,需要承担救援费用。我国多地推出有偿旅游救援制度,以遏制盲目探险活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发生“驴友”被困事件,这是江西省首次对违规探险造成公共资源浪费行为进行追责。
5名“驴友”因不听劝阻越界探险被困,经过艰难的搜救后被安全救出。涉事“驴友”需要承担2万元的救援费用,并签署了《具结悔过书》。
关键观点2: 涉事“驴友”表示后悔自己的鲁莽行为,并自愿承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政府和社会救援力量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进行搜救,救援费用应当由涉事人员承担。
关键观点3: 新疆尼勒克县也发生过类似事件,游客私闯“无人区”被困,当地消防救援大队及时救援后,游客却拒绝承担救援费用。
经过法院调解,游客最终支付了救援费用。这提醒游客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共资源。
关键观点4: 我国多地推出有偿旅游救援制度,以遏制盲目探险活动。
这包括旅游部门和相关景区的警示宣传、户外极限运动团体和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自律以及游客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正文
不听劝阻越界探险,5人被困
10月25日,10名南昌籍“驴友”来到奉新县百丈山进行徒步登山探险运动,当晚在百丈山下的民宿住宿。10月26日下午,其中
5名“驴友”不听民宿负责人劝阻徒步进入百丈山未经开发的山区天狗岭探险,
并与民宿负责人约定当日17时前返回民宿。
傍晚时分,眼看“驴友”迟迟未归,民宿老板在尝试电话联系未果后报警求助。
当地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消防、公安、蓝天救援等政府和社会救援力量数百人前往现场搜救。
由于百丈山地形复杂,山路崎岖不平,且夜间温度较低,给搜救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经过18个小时的艰难搜救,10月27日11时40分许,在修水县境内大潭嘴山间的一处水沟旁,将5名失联“驴友”全部安全救出。
11月7日,宜春市政府在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对5名“驴友”进行了警示教育约谈,会上对“驴友”违反政府管理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探险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为完全民事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涉事“驴友”表示后悔自己的鲁莽行为,今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签署了《具结悔过书》。
鉴于失联事件造成的公共资源大量浪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之规定,
涉事“驴友”表示自愿承担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综合考量旅游者过错程度、个人承担能力和悔过认错态度,
经协商由5人共同承担2万元救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