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改革开放拉开了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大幕,金融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逐步强化,大量金融机构得以恢复和组建。先是恢复了工农中建四大专业银行,推动人民银行单一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并因经济风险的释放而带来保险行业的初步发展;后来组建政策性银行,实现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分离;组建交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推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化改造和公司治理体系建设;20世纪90年代初建立证券交易所,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三个专业监管机构也相继成立,保险业和证券业实现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变化;同时推动了城商行、农信社、信托、基金和新金融业态的繁荣发展。
至今,我国金融组织体系日臻完善。截至2017年,我国银行与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计3822家,保险类金融机构总数414个,证券类金融机构总数470个。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
工农中建等专业银行刚从人民银行分出时,日常经营仍然服从严格的行政管理,并且每家银行各管一块,业务不交叉,相互基本不存在竞争关系,服务经济效率低下。为提高金融部门效率,改革开放40年来人民银行进行了持续的努力。
一是
以推动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为核心,大力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金融业改革开放的微观主体基础;
二是
培育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协调推进货币、股票、债券、保险、外汇、衍生品和黄金等市场发展,优化社会融资结构,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融资和风险管理工具;
三是
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夯实金融业改革开放的价格基础。
目前,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大幅度提升,人民币汇率弹性显著增强,价格杠杆在调节市场供求和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出来。
第一,
探索和完善货币政策调控框架,不断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疏通政策传导机制,处理好宏观调控多目标之间的平衡关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现在人民银行已经着手建立“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政策框架,以更好地熨平经济波动和顺周期性。
第二,顺应金融业发展态势,不断完善和优化金融监管体制。
从大一统的金融组织体系,到银证保严格分业经营,再到目前金融创新、影子银行发展带来金融出现混业经营特征,人民银行主动适应金融业发展态势,根据经济发展阶段性需要,推动金融监管走过了行政管理到分业监管、机构监管再到向功能监管、综合监管转型的过程,不断完善金融监管规则,适时更新监管理念、制度和方式,提升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2017年我国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在更高的层面上强化了金融监管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