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为防范风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预收资金只能用于发卡企业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主营业务为居民服务业(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卡企业的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二)入会费
+服务费型
在这种模式中,老年人只有先通过支付一定金额的会费才能获得会员资格,取得会员资格后,还要定期缴纳服务费,才能实际接受服务。
目前一些高端的养老机构多采取这种模式。例如号称全国首家高端会员制养老院的北京太申祥和国际敬老院,老人在缴纳
120万元取得会籍后可享受专属客房居住权,入住期间只需要据实缴纳生活费和护理费,即可享受免费的康乐设施和健康管理服务。
通过先期收取高额会员费,使得养老机构可以回笼大笔资金用于滚动发展,所得收益也一定程度上以部分项目免费或折扣的方式返还老年人。
(三)物业型
即通过购买会员卡,老年人取得对养老服务经营者提供的特定物业的较长期限的占用使用收益,甚至附带一定条件的处分权。采用物业型会员制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养老设施产权无法分割销售而只能由经营者自持时,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回笼资金,减轻现金流压力。
以国内较早开展此类型服务的上海亲和源为例,会员卡分
A卡、B卡两种形式,购买会员卡可以选择大套(120平方米)、中套(72平方米)和小套(58平方米)三种户型。
A卡无论选择何种套型一律售价75万元,但根据套型的不同需缴付2.98万元至6.98万元不等的年费;B卡无论选何种套型年费一律为2.38万元,但根据套型的不同售价分别为45万元、55万元和88万元。之所以在收费上会有如此的差异是因为A、B卡性质不同,A卡在亲和源永久有效,其有效期与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相同;B卡的有效期至老人去世。
物业型的养老会员制服务,规避了物权法定的基本原则以及养老设施用地不得分割销售的土地管理要求,以低于或接近房屋销售价格的收费标准最大限度地回笼了前期建设投入。
二、养老会员制的法律风险
(一)预付费型会员制的法律风险
依据购卡协议和会员卡载明事项,老年人享有按照约定的价格、质量、期限等,享受相应养老服务的权利。但一些不法养老服务经营者采取较低折扣等方式招揽老年人购卡后,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维权能力弱等劣势,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主要表现为养老服务经营者恶意圈钱、转移客户、降低服务等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