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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草创期以扫雷艇和巡逻艇为主的海上警备队/海上自卫队,补给舰确实用处不大
1960年的新美日安保条约改变了很多事情,图为1960年6月15日在东京日比谷公园抗议安保条约的日本民众
不过计划赶不上变化快,1960年1月,新“美日安保协定”签署,海上自卫队随之在同年预算中就增编了海上自卫队首艘油水补给舰,可见也是早有打算。该舰1961年4月开工建造,同年10月下水,次年3月10日服役。与旧海军各类补给舰主要以海峡或者海角(尽管旧海军“伊良湖”中有个“湖”字,但
伊良湖实际上并不是一个湖,
而是一个位于爱知县的海峡)命名相区别,该舰以位于静冈县的滨名湖命名为“滨名”,
此后海上自卫队建造装备的补给舰均以湖泊命名,和我军相同,十分巧合。
海上自卫队首艘油水补给舰AO-411“滨名”,可见前甲板上的40mm舰炮
该舰以美国海军二战期间建造的帕塔帕斯科级油船为蓝本,在此基础上稍有放大并增加横向补给设备,主要装载舰用燃油与淡水等液货,并可进行少量食品补给。该舰航速只有16节,舰用燃油装载量约4000立方米、淡水装载量约1000吨,满载排水量不足7600吨,比旧海军大部分补给舰艇都要小,仅大于满载排水量4000多吨的“洲埼”级小型航空汽油运输舰。
但考虑到海自当时的规模,完全能凑合用的“
滨名
”也算与之相称。而且该舰是海上自卫队历史上唯一装备过自卫武器的补给舰,在前部甲板有一座40毫米舰炮。此后海自的补给舰均无固定武器,仅配备对空/对海雷达与红外/箔条干扰弹发射器等电子设备与软杀伤手段。
尽管60年代末期日本曾一度无比接近航母计划,并建造了“天津风”号防空导弹驱逐舰。但由于航母的定位立足于美日联合体系下的反潜作战,补给工作完全可以由美军代劳,自然也就没有建造配套补给舰的必要
上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天津风”级后续舰“太刀风”级的建造与服役,以及“榛名”级直升机驱逐舰的交付,海上自卫队有了多艘排水量超过5000吨的中型高速水面战舰,其航迹也逐渐向着远海延伸。这些均采用蒸汽轮机推进,航速超过30节的“油老虎”们,也需要更大、更现代化的补给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