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发布禁止到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旅游的公告。徒步游兴起及丽江自然风光的吸引力导致未经许可的徒步游玩事件发生。这些未开放区域存在安全隐患和生态风险,并可能引发自然灾害和重大人员伤亡。公告强调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要求旅行社、运动俱乐部、协会等组织加强引导,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并关注目的地天气变化。周边居民和客栈酒店经营者不得违规从事涉旅经营活动。违反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将受到严厉查处,并承担相应风险。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禁止到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旅游的原因
徒步游的兴起及丽江秀丽自然风光的吸引导致未经许可的徒步游玩事件增多。这些区域道路崎岖、地形复杂,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和生态风险。
关键观点2: 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带领游客到未开发区域。擅自进入这些区域可能引发重大人员伤亡,并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键观点3: 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责任与义务
旅行社、运动俱乐部等组织需加强引导,禁止组织旅游团前往未开发区域。游客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关注天气变化,不盲目追捧“网红景点”。周边居民和客栈经营者不得违规从事涉旅经营活动,并需告知游客相关风险。
关键观点4: 违规行为的后果
违反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将受到严厉查处,若造成环境资源破坏或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若遭遇人身财产损害,风险和责任由个人承担。
正文
随着徒步游的兴起及丽江秀丽的自然风光吸引,私自从白沙镇玉湖村至玉龙雪山七号树、到牦牛坪徒步游玩时有发生,该区域属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不具备游览条件。
且此类区域道路崎岖、地形复杂、地势险峻,海拔高且无手机信号,进入雨季以来,极易发生高位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私自前往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救援难度大。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客遇险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安全,现就禁止到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玩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内登山管理办法》《云南省旅游条例》《丽江市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带领游客到未开发区域。未开发区域,无论是道路交通,还是服务设施、接待能力都无法满足公众需要,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探险、游玩,一旦遭遇山火、山洪、道路塌方、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走失迷路、体力不支、攀爬跌落、失温、野生动植物侵害等意外,极易引发重大人员伤亡。
二、请各组团旅行社要加强引导,严禁组织旅游团前往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网红”区域开展旅游活动;相关运动俱乐部、协会等社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公众谨慎参与户外极限运动。
三、广大游客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要把冒险当成探险,“珍爱生命,敬畏自然”,充分了解旅游相关活动的风险和安全规定,务必关注目的地天气变化,加强风险评估,严格遵守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提示、警示等安全管理规定,不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区域开展游览、宿营、探险等活动。广大游客要谨慎购买在线旅游产品,主动购买意外险,尽量选择到正规的旅游景区游玩,避免盲目跟风追捧“网红景点”“网红线路”,确保旅行安全;登山、攀岩、露营、自驾等户外极限运动人群要强化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