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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并注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鹿城区”,根据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具体为:依次点击“开始报名→鹿城区→公办小学”,按类别选择“鹿城户籍辖区生”/“鹿城户籍统筹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非鹿城户籍缺补生”等,进入具体报名学校(报名点),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照片上传与线下指导确认时间的选择。
方法二:
安装并注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入学掌上通”,登录“入学掌上通”系统界面后点“入学服务”中的“义务段入学报名”,选择鹿城区,即可登录“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一)户籍相关材料:户口簿。如户口簿中的信息不能确认亲子、父母夫妻关系的,还需准备出生证、父母婚姻证书。
(二)房产相关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应准备房开公司出具的本人购房合同及发票。房屋拆迁已实际安置未领取房产证的,需准备拆迁协议书、房屋调拨单等相关材料;房屋拆迁但未实际安置的,准备原房屋产权证和拆迁协议书。
(三)华侨子女相关材料:侨办证明、国内监护人委托书(经国家公证部门公证)、房屋产权证等。
(四)城区随迁子女相关材料:父母一方或儿童少年本人在鹿城城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
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镇,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按其父母房屋产权地址向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镇,其父母名下无房产,近三年来儿童及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登记地、居住地均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处的,该房屋产权可作为入学依据,按房屋产权地址向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在入读学校相应学段周期内,该产权仅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使用,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
★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鹿城城区均无房,或房产不符合施教区学校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七都街道、滨江街道、南汇街道、蒲鞋市街道、大南街道、五马街道、松台街道、广化街道、双屿街道原黄龙街道辖区部分,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鹿城城区均无房,或房产不符合施教区学校入读条件的,称为“统筹生”,向区招生办报名、统筹安排入学。
(一)非鹿城区户籍、父母一方或儿童本人持有在鹿城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的,向瓯越小学丁字桥校区、翠微校区、府东校区,黄龙三小双桥校区、原东屿小学、鞋都三小及部分村镇小学等公办学校(报名点)网络报名。
(二)非鹿城区户籍、父母持有鹿城城区房屋产权(住宅性质)的适龄儿童,称为“缺补生”。“缺补生”由区招生办进行摸底登记,并视学位空余情况调剂到指定学校就读。如登记人数小于或等于指定安排学校空余学额数,全部予以调剂安排;如登记人数大于指定学校空余学位数,则进行电脑派位后予以调剂安排。
鹿城区合法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华侨子女,如需在鹿城区就读小学,监护人为法定第一、第二顺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参照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凭监护人住宅性质房屋产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向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或区招生办报名;监护人为法定第三、第四顺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凭监护人住宅性质房屋产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向区招生办报名,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非鹿城区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华侨子女,如确需在鹿城区就读小学,监护人为法定第一、第二顺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监护人户籍在鹿城区、持有鹿城住宅性质房屋产权的,可凭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向区招生办报名,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房屋被拆迁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已实际安置未领取房屋产权证的,拆迁协议书、房屋调拨单、房款缴费发票等可作为被拆迁人房产凭证,房产地址以安置房屋调拨单为准;房屋被拆迁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但未实际安置的,原房屋产权证和拆迁协议书可作为被拆迁人房产凭证,房产地址以原房屋产权证记载为准。
今年新增两所学校(校区)执行此政策,即温州市实验小学锦绣校区、温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
2015年4月1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实验小学府东校区施教区房屋产权证,2017年7月10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南浦小学、温州市瓦市小学瓦市校区、温州市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施教区房屋产权证,2021年6月1日及以后领取、申请入读温州市市府路小学北校区的房屋产权证,2022年7月5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广场路小学广场路校区施教区房屋产权证,以及2025年6月12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实验小学锦绣校区、温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施教区房屋产权证,三年内仅供一户(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使用。
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明确的拥有抚养权方的条件进行报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