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哪些项目须设初期雨水池?大小?设在哪?请看国标规定和环境部回复等

环保人  ·  · 1 年前

如何避免环保罚款?环保小智新增三维动态环保管家实时管理废气废水等)监测lims全流程等功能。免费!(详询微信sthjb8)

点击可以放大海报

主题:

关于企业初雨收集系统的咨询

内容:

请问,现在国家和广东省的环保法律、法规,有没有对企业设立初雨收集系统有明确的规定或依据?现在环保检查要求建设初雨收集池,但是法律依据是什么?初雨收集池的大小、规模是多大?以及是设在储罐区、危废仓库区、固废堆放区等容易产生污染物质的旁边?还是在总雨排口旁边建?这个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或依据?

答复时间:

2021-11-10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2019年4月曾针对雨水执行标准问题进行回复关于雨水排放咨询的回复),指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物料遗撒、跑冒滴漏等原因,通常在厂区地面残留较多原辅料和废弃物,在降雨时被冲刷带入雨水管道,对雨水造成污染。因此,若不对污染雨水加以收集处理,任其通过雨水排口直接外排,将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为控制污染雨水,多项排放标准已将初期雨水或污染雨水纳入管控范围,要求达标排放”。关于初期雨水池的设置问题,目前在《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标准》等相应文件中有规定,请结合自身行业特征设置。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从以上环境部和广东省环境厅回复可知,会对雨水造成污染的初期雨水都应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池,也就是说,企业初期雨水会对雨水造成污染的话,企业厂区就须设置初期雨水池,并收集初期雨水。


大小?设在哪?


这个要结合国标截图讲解,详情请打开以下链接免费查看下载:

(新导则噪声预测免费福利:小智左侧菜单噪声助手能够计算区域最大值、保护目标噪声值、厂界最大值、生成等声级线图等等重大更新:一键生成环评噪声预测专题。免费!需要视频教程的请在环保小智手机app学习菜单中观看需要手把手教会的请加微信sthjb8


  • 自始至今的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回复汇总详见以下word文档(为了方便查看,已编排目录)
    生态环境部部部长信箱回复汇编(更新到2021-11-26)


    关于雨水排放咨询的回复

    来信:

      初期雨水我们进行收集后,我们进行雨水排放。但是我我们现在不清楚雨水的具体排放标准执行什么标准? 

    回复: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物料遗撒、跑冒滴漏等原因,通常在厂区地面残留较多原辅料和废弃物,在降雨时被冲刷带入雨水管道,对雨水造成污染。因此,若不对污染雨水加以收集处理,任其通过雨水排口直接外排,将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为控制污染雨水,多项排放标准已将初期雨水或污染雨水纳入管控范围,要求达标排放。


  • 关于雨水执行标准问题的回复

  • 来信:

      询问下企业雨水排放执行什么标准(特指后期雨水)?清净下水排放执行什么标准? 

    回复:

      一、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物料遗撒、跑冒滴漏等原因,通常在厂区地面残留较多原辅料和废弃物,在降雨时被冲刷带入雨水管道,污染雨水。因此,若不对污染雨水加以收集处理,任其通过雨水排口直接外排,将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控制污染雨水,多项排放标准已将初期雨水或污染雨水纳入管控范围,要求达标排放,但是排放标准中不使用“后期雨水”的表述。企业雨水管理应严格执行该行业相应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二、在排放标准中,不使用“清净下水”这一术语。但在日常环境管理中,一般认为清净下水包括间接冷却水、锅炉循环水等。考虑到这类清净下水通常为循环水,运行中常需加入阻垢剂、杀菌剂、杀藻剂等,可能导致循环水化学需氧量、总磷超标,因此,多数排放标准将此类废水纳入管控范围,要求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综上,对于清净下水,应确定其废水类别和所属行业,执行相应排放标准的具体规定。


  • 关于事故应急池建设方式及容积计算问题的回复


  • 来信:对使用到化学品的工贸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时,各地专家对事故应急池的建设方式和容积计算存在不同的意见,如有些专家认为污水处理系统的调节池剩余容积可以用作事故应急池使用,但有些专家不认可。另外在事故应急池容积的计算上,有些专家认为可以利用企业内的雨水管网、生产车间(在车间出入口设置漫坡形成收集空间)收集部分事故废水,因而在计算事故应急池容积时作为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它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计算,最终得出不需建设事故应急池或事故应急池建设容积较小的结论。由于目前已有的关于事故应急池计算的技术文件中并未对事故应急池建设方式及事故废水收纳方式(是否可以兼用还是只能专用)予以明确,各地环保部门的标准也不一样。请问是否可以给个具体的指导意见? 

    回复:目前,涉及到事故应急池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石化企业水体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要求》(Q/SH 0729-2018)等。实践中,有的企业在事故发生后,利用围堰、防火堤、排水设施等暂存事故废水,有效控制了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企业可参考上述文件中相关要求和计算公式,结合自身特点,设计、建设、管理事故应急池。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事故应急池有要求时,应按相关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有关规定,事故应急池宜采取地下式,使事故废水重力流排入。关于事故应急池是否可以兼用,目前尚无明确规定,企业可参考《石化企业水体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要求》(Q/SH 0729-2018),结合自身实际,规范使用和管理。


  • 关于事故应急池咨询的回复

  • 来信:

      对于非化工类一般工贸企业,但又使用到化学品 在环境应急预案评审的时候,各省专家对事故应急池是否必须具备意见差别很大,有的专家认为必须有事故应急池,有的专家却认为不需要,甚至有的环保局也认为必须有事故应急池,而我们国家关于一般工贸企业是否需要事故应急池也没有明确规定。请问是否可以给个具体的指导文件? 

    回复:

      “非化工类但又使用化学品的一般工贸企业应急池建设”一事。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在应急状态下应当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九条明确,企业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要求,建设项目应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尽可能以非动力自流方式)和应急储存设施,以满足事故状态下收集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的需要。从以上法律法规等文件可以看出,对于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配套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国家的要求是明确的。您所提的“事故应急池”是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的俗称。企业可以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以及《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等,结合自身特点进行设计、建设、管理。


免费查看文件发布公示,有专家讲座,环保小智上20万份环保文件资料(每天更新补充方便下载方式:

1. 下载安装环保小智电脑版,网址(如有问题,请加微信hbxz1nm问询):https://gongshi.qsyhbgj.com/h5download?type=public(复制到浏览器下载)。

2. 安装后点击搜索,注意右上角选择文件或共享资料等,点击文件名打开后就自动下载到电脑上了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电话:18268767761
推荐文章
财妈来了  ·  王健林,关键时候朋友多!  ·  3 周前  
Phoebe小语  ·  每日一更075--没事别借钱  ·  4 年前  
深圳特区报  ·  6666~致病基因可以提前发现!深圳将全国首 ...  ·  5 年前  
© 2022 51好读
删除内容请联系邮箱 28798533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