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刚回来那几天,我总是失眠,半夜常被惊醒。一个人捂着胸口从床上坐起来,惊魂未定。我不知道是否还要继续在欧洲生活下去,那让我精疲力竭。
刚回来,就赶上了北京严重的雾霾。看着窗外昏黄色的天,我想起,当初离开北京搬到柏林的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这雾霾。
那天晚上,我照例刷了刷朋友圈,正好看到微信里的一个人说他正打算听一张唱片。我留言说“我也想听”。片刻后,对方发来了一个网络链接,正是那张唱片的现场音乐。他是朋友的朋友,我们加了对方已经快三个月了,还从来没有说过话。
我听了一会儿,发现很好听,于是就干脆把灯关掉,插上耳机,躺在地板上听。这种感觉让我一下子回到了结婚前的漫长的少女期,很多时候都是与音乐有关,与夜晚有关。听完这张唱片,我心满意足地睡去,回来后头一回睡得这么踏实。我的内心充满了感激,一个陌生人,却带给我这样的快乐,真的太难得了。我看了一下他的名字,“孟醒”。
第二天早晨醒来,想起昨夜听的音乐,还觉得回味无穷。又觉得孟醒平时也不说话,但很有音乐品味,如果有机会跟他聊天应该挺有意思的。我想像中的一个情景是我们拉着手,躺在地上听音乐,应该还点着蜡烛。这个想像里没有谈恋爱或者性的部分,而是重返青春期的象征。
此后我们便经常聊天,有一搭没一搭的。大部分都是晚上,孟醒下班回家后。刚开始我并不知道他是个需要三班倒的工人,他说他是东北人,还有着小镇生活留下来的爱好之一:打台球。很有意思的是,在西方,台球算是比较上层人的爱好,然而在中国,台球往往是小镇青年的最爱。记得几年前,我坐公共汽车去北京郊区看望一些玩乐队的朋友,路过荒凉的街,路边的台球案子那里总是聚集着几个留着非主流发型的青少年。而那迷人的绿色也是让我记忆犹新的一个亮点。
我就想像着一个少年,在东北小镇上打台球的样子。脸上还胖乎乎的,还是一张婴儿肥似的嘟嘟脸。
第一次见面已经是初次聊天后的半个月以后了。那天我和朋友们在北锣鼓巷的一家酒吧聊完天,接近半夜,正准备叫辆车回家。这时候孟醒给我留个了言:你还在吗?要不然我来找你?
我取消了订单,对孟醒的好奇超过了想要回家睡觉的欲望。他来了,跟照片上一样,高大健康有点孩子气。我给了他一个拥抱,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有点紧张,我们的脑袋“啪”一下撞到了一起。“哎呀我的相机。”尴尬之下,孟醒冒出了这么一句。“我去跟屋里的朋友打个招呼。”我跟他说。也不知道他听明白没有,反正他就一直坐在院里,根本没有进屋的意思。尽管外面有点凉。我和朋友说话的时候,从玻璃窗看到他坐在外面的椅子上玩着手机,神情有点落寞,整个人笼罩在一小片光亮里,似乎他周围的人都不存在。
那天晚上我们喝了一杯,孟醒说他不喝酒,就点了杯干姜水。两个人随意聊着,大概说了四十分钟的话,也就打算离开了。我突然感觉有些饿,想去吃鼓楼东大街的零点抄手。走着走着,我突然又改了主意,跟孟醒还没熟到去一个那么接地气的地方挤着脑袋吃一碗几块钱的面,那有点太亲密了。于是我提议去一家我以前常去的咖啡馆吃点三明治或者意大利面。那家咖啡馆的气氛我很熟悉,有段时间我常去,那里简直就像我家的客厅一样。
孟醒点了一份早餐。这简直搞笑。半夜吃早餐。我点了份意大利面。面一上我就意识到点多了,根本吃不完。孟醒的早餐倒看起来丰盛而诱人。
孟醒对我说,不要为了他回北京。
“我是说,如果你因为我回北京,我会承受不了的。”
“我只想要快乐,不想要痛苦。我不想进入一段关系……”他继续说着。
我努力控制着面部表情,扭头看向窗外,却不知道该看什么,外面白茫茫一片,不时有红男绿女经过。
“我……”一开口,才发现嗓子有些哑,“也许你觉得应该把这当成一段夏季之恋,就像习以为常的那些感情那样,不要太多负担,不要太多责任,该离开的时候就让它离开,谁都不用往心里去,可是我不是这么想的。不过没关系,虽然我爱你,但我也可以不爱你!”
“我也爱你。”他伸出一只手,握在我的手上。
我瞪着他,他猝然低下头,就像哭了。
“好吧,我答应你。我不会为了你回北京。如果我要回来,也是为了我自己——为了我自己的前途和发展。我决不会让你为我负责。我答应你,你所有的行为都会是出于自愿,而不是为了什么责任。”
“我想找到一种新的相处模式,一种世界上没有的关系,我希望咱们的感情能超越这些。真的,如果你都不愿意,就不会有人愿意了。”
“你不应该……你让我被迫说这些话……”疑惑像开锅了的气一样咕嘟咕嘟冒出来,而我的怒火也差不多要到达一个顶点了。我一口气喝光了剩下的咖啡。
我们在门口各自抽了一支烟。热浪滚滚。时空都像变形了,我眼前的一切都像罩上了一层纱,模糊、变形。像在看3D电影时没戴3D眼镜。
汗水从我的每个毛孔里争先恐后地涌出来。我比以前要怕热得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生完孩子,荷尔蒙还没有恢复回原样。以前我没这么怕热,这可是北京啊,北京的夏天是我最熟悉的,以前家里根本没有空调,不也这么过来了?我以前还挺喜欢这种燥热的天气,可以吃西瓜吹电扇,痛痛快快,干燥而彻底。不像上海或者曼谷,那里是湿热,喘气都困难。
进了门,甜点上来了。是切成小块的水果和酸奶。“西瓜好吃!”孟醒把西瓜块推给我,我勉强吃了一块。
结了账,出了门。一切都变了。我们走出胡同,孟醒坐出租车先走了,我折回去穿胡同,今天约好了要去找许丽。
“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人只想要快乐不想要痛苦,那完全是做不到的呀。我不愿意把他想像成一个不劳而获的人,一个轻浮的……”我艰难地吐出那两个字“渣男”,但事实上他的所作所为就是这样的啊。
“跟你说他配不上你。”许丽淡然地说。
“这人太靠不住了。”许丽又说道,“唉,你就是太纯粹了。真的。”
不是这样的,不是用世俗所言的谁配得上谁、配不上谁的问题。与他在一起,是重返我的青春期,而如果想一直和他在一起,就必须解决完我现在的人生问题。一想起来就头疼啊,必须要谈判、要商量、要安排,最后恢复自由身。如果那时候孟醒还愿意和我在一起,我们就还能在一起。
这些话在我心里翻来倒去,但是没有一个人能与之倾诉。
第二天我走的时候,孟醒没有去机场,他去看展览了,当然那是比来机场更惬意的事,对于一个想要快乐而非痛苦的人而言。如果能上演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难道不应该在机场来个生离死别吗?
我们那时候几乎天天见面。大概一个多月吧。大部分时候都是和我的朋友们一起玩,然后再各自回家。像两个玩伴一样。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往往都是在吃饭。我在欧洲真的就没有吃好过,所以我们经常约着一起去不同的餐厅吃饭,每次我都觉得异常幸福。可能是因为饭好吃,也可能是身边有人陪着,而且这个人能说和我一样的语言,能聊音乐,并且不太俗。我们几乎无话不谈。有时候我们也不怎么说话。
我们都很享受和对方在一起的时间。但我们的时间并不多,孟醒要上班,我得在家里陪孩子。
那天我们看过一场话剧后,两个人沿着三里屯走了好久。最后打车去了安定门。又沿着河边走了很久。谁都没说要先回家。孟醒提议说去附近一家酒吧,说那里很安静。
那家酒吧隐藏在鼓楼东大街街边的一个四合院里。那天晚上有月亮。看着月亮从平房上浮起来。音乐也很对味,酒也很好。
我向他伸出一只手,他愣了一下。他说,看你的姿势,我还以为你要管我要一个什么东西呢。
我不管你要什么东西。我说。很快,我的手心就沁出了汗。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因为天气太热,或者是因为产后身体还未恢复好。我很容易就感到疲惫,尤其是在天气越来越热的北京。转眼已经是六月了。
只握了一分钟,我就松了手。
出了酒吧,我们往鼓楼的方向走。都想再多待一会,尽管又已经是后半夜了。鼓楼东大街的路灯也没有那么亮了,路边的店铺大部分都已经关门,只有几家营业到后半夜的店还开着。本来那天晚我想早些回家,但与此同时,我又抗拒回家。回家,就意味着回归日常生活。而不回家,和孟醒在一起,就是曾经的那个我。那个我更习惯的我。
“一会儿到鼓楼,我可以再拉着你的手吗?”我用了很大的勇气说出这句话,他会怎么想我呢?
“现在就可以。”孟醒拉起我的手。
两个人就这么拉着手,慢慢向鼓楼走去。我感觉到我的心跳很剧烈,像个没怎么谈过恋爱的小女生。我甚至想依偎在他怀里。钟鼓楼广场,没有人。我们拉着手,完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开始依偎在了一起。“嗯,你很香。”孟醒闻着我的头发。我吻上了他的唇,很软。夜晚的鼓楼耸立在我们的身后。那时我忘了一切。我不想放开他的嘴唇。感觉就像以前没有吻过人一样。也像是终于接到了吻。像是吻到了爱情一样。之前很多年,我忘了爱情的滋味。我遇到过理解、欣赏、崇拜、关怀,但这些都不是爱情。眼前的这个人,来自小镇,平时要上一个三班倒的班,住在郊区,几年前才来到北京,比她小四岁,比较内向,最近带给了我很多安慰。这个人是爱情吗?
无与伦比。我想起这四个字。
但是,太可怕了。爱情。接下来怎么办?不管了,我摇摇头,笑了。管它接下来怎么办呢,现在有个人能一起说话,能一起吃饭,还能接吻,还需要思考未来吗?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光一亮,这间屋里灰尘看得清清楚楚,同时,我也看到了所有被忽略了的美好。
我躺在地上,戴着耳机,听着音乐,我闭着双眼,用我的感官尽力感受着,我知道它殊为难得,像天启。所以我爱上了这个给了机会让我重新体会到这种感觉的人。
其实是你自己给自己机会。
十三岁半那年,我喜欢上了同校高中部的一个男生。他也住我们院儿。高大、喜欢踢足球,比我大三岁。我上初二,他上高二。那时候这就算是很不可思议的恋情了。大多数情况都是喜欢同龄人,哪怕是外校的。喜欢一个比自己大三岁的男孩,大家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呢。我那时候喜欢的就都是才子,或者是体育健将。我喜欢浑身充满能量的又随和的人。有很多坏孩子喜欢我,可是我对他们没有什么非分之想。现在想起来,我真是天生的圣母。
后来那个男孩把我甩了,我郁郁寡欢了很长一段时间。再后来,他搬到了附近另外一个军队大院,更大、设施更好的一个,门口有警卫,进门需要登记。说来也怪,只离着十分钟的距离,我再也没有碰到过他。
后来我也喜欢过许多男生,有些我记不清了,有些固执地留在我的记忆里。那些如同噩梦般的失恋经历,让我发誓以后尽量避免再出现这种情况。我慢慢训练自己,反应迟钝一些、感受力弱一些,不要冲动,不要偏激,于此同时,怦然心动的瞬间也减少了。我不再睹月思人,不再见花流泪。
要活下去,就要学会麻木自己。可要想真正地活着,就必须重新恢复那种对生命的感受力,哪怕它再让你痛不欲生,你都得相信自己,相信本能。经过这么多年,你应该已经学会了自控,起码你不会再任由情绪泛滥,自我毁灭。
我在楼下路边看到一朵小小的紫色牵牛花,我被它吸引住了。牵牛花,又名喇叭花,一种普通的,甚至过于普通的花,它随处可见,不珍贵也不稀有。在北方农村,它简直就像野草一样常见。粉色的、白色的、紫色的,爬满墙,或攀附在别的什么植物上面。而这个早晨,当我目睹一朵牵牛花心有触动时,我发现我的原始天性依然存在,它在风中微微颤动,简直就像被我忽视了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