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查处的一起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案件涉及一辆合规的网约车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长期从事城际间的固定线路运输,存在安全隐患,违反了相关法规。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介绍了一起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案件,涉及违规网约车长期往返于烟台蓬莱机场和威海之间接送旅客。
关键观点2: 处理结果
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被罚款一万元。
关键观点3: 典型意义
介绍此案的典型性,即该行为突破了既有的监管规则和市场划分,对道路运输安全和班车客运经营者的权益产生影响和侵犯,并存在安全隐患。
关键观点4: 执法支队的提醒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提醒广大运输经营者和市民,运输经营者需按规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市民应选择正规、合法的客运车辆出行。
正文
2024年6月5日15时,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初村治超站对殷某驾驶的鲁K21PXX(蓝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殷某驾驶鲁K21PXX小型普通客车通过电话联系招揽乘客的方式,从烟台莲菜机场接4名乘客到威海市区,并且讲好运输费用每人80.00元,预计车费320.00元,因执法检查未能收取。
经调查,鲁K21PXX(蓝色)是双证合规的网约车,车辆的所有人是威海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殷某为威海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驾驶员,且殷某承认是通过微信群或电话联系组织客源,鲁K21PXX(蓝色)常态化从蓬菜机场往返威海接送旅客,该行为形成事实上的城市间道路班线客运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