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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河北融投担保企业融资的持牌金融机构正承受着180亿元的风险敞口,而这风险敞口很大概率正变为实际损失。
“我眼睁睁地看着这笔贷款从关注到不良。”某股份行内部相关人士直言。该行2015年初发放各类融资户数35户、金额高达6.99亿元,截至2016年10月末,这些担保融资项目除银行方到期收回、更换担保继续合作以外,绝大部分项目已违约形成不良。
更为重要的是,本应对化解包袱起关键作用的、2015年末成立的升级再担保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到目前所起的作用仍不明朗。
“一年三个月了,我个人觉得他们(指河北省再担保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观望情绪比较浓,一不对正常经营的企业通过再担保增信等措施重组转化,二不对“僵尸企业”(停产、复产无望企业)办理资产转让和业务承接。我们去年给政府的上书也说到了这点,但还是石沉大海。”另一名股份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截至3月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官网上共有18个涉及河北融投的借贷/合同纠纷判决书。其中有8个诉讼原告为金融机构,分别为两家投资机构、一家信托、四家银行。他们分别为北京融发联尚投资管理中心(一审)、邮储银行(二审)、河北翼康投资有限公司(二审)、渤海国际信托(二审)、建行(一审)、兴业银行(一审,两个案子)、光大银行(一审)。最执着的当属兴业银行,其最新的一个诉讼于去年7月8日立案,彼时河北融投受债务危机的影响,业务其实已经停摆整整一年半了。
这8个借贷/合同纠纷,金融机构全部胜诉,法院均判处河北融投应依约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债权方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均被告知“暂缓执行”。
“法律规定正常流程是6个月内执结的,现在立案、判决都没有问题,可就是到了执行阶段,就没有下文了。我所掌握的情况是,当地政府对河北融投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在石家庄市中院成立了河北融投专案组,将各基层法院涉及该司债务危机的案件进行统一管理。专案组现在的态度倾向于‘拖’,要么不受理,要么暂缓执行对河北融投的强制执行申请。”一位大行河北省分行人士告诉记者。
给外界感觉一向强势的商业银行,面临行政势力的介入确实稍显弱势。所有受访债权行人士中,居然不少人表达了类似“告倒了又怎样”的无奈。记者了解到,债权行目前的清收僵局在于:借款人名下核心资产都提供给担保公司作为反担保物;而担保公司因无力代偿未形成应有债权,银行与其均无法处置反担保物。 可将银行置于清收困局的,各方又都直指地方政府一定程度的“保护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