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高中毕业后,贝佐斯进入爱因斯坦晚年曾执教过的普林斯顿大学,此时他的兴趣已完全转向了计算机,这也正逢计算机产业翻天覆地的变革时期。
他说:“我已经陷入计算机不能自拔,正期待着某些革命性的突破。”
1986年从
普林斯顿大学
大学毕业后,贝佐斯进入纽约一家新成立的高科技公司。
两年后,跳槽到一家纽约银行家信托公司,管理价值2500亿美元资产的电脑系统。25岁时,贝佐斯便成为了这家银行信托公司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副总裁。在别人看来,这个年轻人已经成功了,但他想到了用互联网创业的点子。
他把点子讲给朋友听,讲给老板听,所有人都说:听起来不错,但创什么业啊,你是金领好嘛~
对啊!当时的金领贝佐斯头发不少,长相绝对拿得出手,哪知道创业创得剩下一张圆脸、一双大眼睛,长得跟ET似的。。。
贝佐斯从不这么想问题,他的想法被称为逆向思维,只问自己一个问题:假设到80岁追忆往昔的时刻,我会不会后悔20岁选择不创业?
一定会后悔。所以贝佐斯立马辞职,用自己、老婆和家人攒的钱,
加上唯一一个雇员创立亚马逊。
在很多人眼里,这位超豪老婆并不好看,拥有800多亿美元的人生像中了彩票。其实这两人的遇见,远远在变得有钱之前。
贝佐斯是Geek,择偶观念就是不一样:要找一个足够聪明的女人,因为人生苦短,和不够聪明的人约会浪费时间。
甚至画了一张“女人流程图women flow”找老婆,比如学跳舞。。。
当然并没有找到,好在聪明女人自己来了,成了他同事。
麦肯齐·贝佐斯MacKenzie Bezos,1970年出身金融规划师家庭,从小喜欢看书、躲在卧室写故事,梦想当小说家。
是普林斯顿大学英语专业高材生,进对冲基金公司工作,打算赚钱好写小说。面试她的第一个人就是贝佐斯,
觉得这个学妹超级聪明、有活力,还很漂亮,“我连她高考分数多少都知道,哈哈哈。”
这个一直哈哈哈大笑的男人办公室就在麦肯齐隔壁,她很快爱上了他。麦肯齐害羞内向,跟贝佐斯性格完全不一样,但
有着一样的逆向思维:如果我因为怕羞而不去找他,以后会不会后悔?
一定会后悔。所以她主动发起攻势,邀请贝佐斯一起午餐,才约会3个月就订婚;又过3个月就结婚,当时她才23岁。
聪明人找聪明人,效率奇高。
贝佐斯一讲创业理想,她立马辞职一起勇闯天涯:我没有商业嗅觉,只是看到了他有多兴奋。
1994年,他在浏览新闻时,偶然发现互联网每年以2300%的速度增长。他看到了互联网巨大的潜力,当即决定抓住机遇,闯出自己的一番事业。
那么,这番事业是以什么为切入点呢?贝佐斯决定通过互联网来售卖东西。
但一起步,资源有限,所提供的货品不可能做到包罗万象,于是卖什么这个问题就变得格外重要。
他先列了个清单,列出了20项可以在网上销售的商品,逐个分析市场、分析可行性,最终选定了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