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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认罪认罚,如何向当事人解释明白是个问题

法律读库  · 法律  · 4 年前

作者:律检小北

  • 如果学科也有性格,那么法学一定是活的最纠结、就拧巴的那一个,分裂如此它没准是双子座。

法律的普遍适用性要求必须读起来越简单越好,让大众知悉,现在早已不是“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时代,对立法者而言巴不得全民学法,所以在文字表述上尽可能的简化易懂;

但法学也不是没有高深理论,不光有而且每年都在变,我08年司考时还讲究犯罪构成四要件、讲究盗窃要是秘密进行的、讲究抢夺要有趁人不备,可现在这些观点早已被替代。

而且这些只是些最初级的理论,再看那些法学名家们的著作,经常用一种常人想让人烧书的方式向你播撒人类知识的福音。

一个问题,用几十页阐述其历程、理论,当你好不容易翻完勉强理解时,最后一些再用一句冷漠的语言告诉你,“这理论现在已经被摒弃,不读也罢”。

现实中也的确有那种逮着书猛啃,别管啥理论都想记住的主,精力旺盛的可怕。

但毕竟精力旺盛的不多,肉眼凡胎的普通人却很多,一个理论、概念即使门内专业人士都可能要学习很久,对于其他领域的更是如此。

这些年你办案肯定遇到过很多这样的情况:

你问他是否有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是否有过非法拘禁行为。

他可能瞪着"明亮无辜"的眼睛的看着你,嘴巴再张大一些兴许还能看到他嘴里的那颗虫牙,反正你说什么他是听不懂的。

如果你换个问法,有没有买那些赃物、或者后没把人看起来,他又恍然大悟,坦率承认,是我干的。

他不是装傻,他是真不明白,毕竟嫌疑人的文化水平高低不一且从事行业不同,即使对你而言这不过是个最基本简单的概念。遇到有法律知识背景的基本不需要解释,但更多的人可能也就是小学水平,字都认识不全你就不该期待太多;即使学历高但因为是其他学科的,可能也要费上很大功夫才能解释的通。

认罪认罚毕竟是新制度,首先就要琢磨着如何向当事人(最新的指导意见要求应当听取被害人意见,因此要向双方解释)解释的更加明白。

既然是个诉讼制度就要比一般的“盗窃”、“抢劫”概念更加抽象。如何向没怎么读过书的当事人解释的明白就是个愁人的问题。

制度需要嫌疑人同意适用,就必须在使用时跟其说得清楚,这显然不是打印一份权利义务告知书让他签字就完的。

你可能会像理发店里的托尼老师推销会员卡一样,告诉他我们有个新制度要不要试一下?可以从宽处罚哦。

如果对方表现出兴趣,那么下面就是你的授课时间:

告诉他制度的目的、大概需要做什么、好处是什么、反悔的后果是什么。别嫌麻烦,解释的越充分越好,以免法庭上被告人突然否认,然后指着你说“是他让我认罪认罚的”。

在说到需要有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签字时,不能表现的太激情澎湃,否则你会从他神秘的小眼睛里看出一句话,“原来你是在推销律师”。在向被害人解释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和语言组织,以免让人觉得嫌疑人是你家亲戚。

即使你花了很长时间解释,对方可能还是一知半解,时不时的再提出奇葩的问题、“那我偷的东西是不是可以不还了”、“律师费是我给还是你们检察院出”?此时,托尼老师,你的授课可能就需要拖堂了。

于是一个上午你都在解释什么是认罪认罚,当事人有没有真正理解不好说,但你肯定烂熟于心了。

作为法律人所做的事情绝不能等同于卡车司机,不是把货拉到地方卸下就算完的,适用新制度的同时还应该让当事人更充分的理解具体在做什么。所以你真的需要认真思考的是如何组织语言,如何用最简单最明了的方式让一个文化水平不高、非专业人士了解新制度。

法律能被理解同样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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