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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职工薪酬(下)

税语闲言  · 公众号  ·  · 2017-09-07 23:39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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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


而税收法规对职工薪酬进行区别对待,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所说的工资薪金支出对应的准则所列的第1类: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列举中还增加了:年终加薪、加班工资。


要注意:


各类考核奖励,包括劳动分红是工资薪金;

各类特殊工作环境津贴是工资薪金;

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婚丧假、探亲假、事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和社会义务(如预备役训练)等原因应支付的工资也是工资薪金;

放弃休假的补贴类同加班费,也是工资薪金。


税收法规的职工福利费包括准则所列的第2类和第6类:第2类中有货币性的职工福利,如职工因公负伤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假路费、未实行医疗统筹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防暑降温费、安家费、丧葬补助和抚恤费等。


第6类是指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发放的实物福利一般是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住房不是分房,是单位提供职工住房如集体宿舍或外部租赁房屋供职工居住;交通是指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如大巴、班车,供职工上下班。自产产品发给职工作为福利费要视同销售,确认产品收入。如大米生产企业发放大米给职工,或供应到企业自身食堂,均应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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