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北大法律信息网
北大法律信息网(www.chinalawinfo.com)是北大英华公司和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共同创办的法律综合型网站,创立于1995年,是互联网上起步较早的中文法律网站。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自然系列  ·  会议预告 | ... ·  2 天前  
研之成理  ·  上海交通大学,Nature Synthesis! ·  3 天前  
募格学术  ·  “网红院士”,拟提名国家最高科技奖!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北大法律信息网

最高罚5000万元!这地立法整治大数据“杀熟”

北大法律信息网  · 公众号  ·  · 2021-06-04 17:38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数据处理者应提供撤回同意途径



安装应用程序时可以“一键同意”,撤回同意时却设置各种障碍,甚至是一旦注册无法注销,这是立法征求意见时很多人“吐槽”的地方。为此, 《条例(征求意见稿)》专门作出规定,要构建以“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数据处理规则,数据处理者应当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不得对撤回同意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搜索过一个东西,就频频推送类似产品的广告,想关都关不掉,不少用户都有过这样闹心的体验。为此, 《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数据处理者可以进行用户画像和个性化推荐,但是应当明示用户画像的规则和用途,并为被画像主体提供拒绝的途径;自然人有权随时拒绝对其进行的用户画像和个性化推荐。


探索建立数据交易制度

大数据“杀熟”要重罚


数据的价值在于流动,而数据交易是数据流通的基本方式。 探索建立数据交易制度是此次立法的一大亮点。 一是明确数据交易范围。 规定可以交易的范围为“合法处理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并从反面禁止交易“包含个人数据而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或者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数据产品和服务。 二是提供数据交易配套支持 ,引导市场主体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平台进行数据交易,支持数据价值评估、数据交易模式创新,促进数据资源高效流通。


此次立法还确立了数据公平竞争原则 ,规定市场主体不得实施侵害其他市场主体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违法上述规定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等处罚。


应对数据侵权维权艰难

建立数据领域公益诉讼制度



当前,由于缺乏有效的惩处手段,个人数据侵权行为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屡禁不止。为严厉打击个人数据侵权行为,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