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规定,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源电网协同建设。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建设配套电网,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规定,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源电网协同建设,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规定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内容,进一步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其中明确,国家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 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国家鼓励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气。国家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 此外,草案二次审议稿在附则中增加规定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非化石能源、生物质能、氢能等概念定义。
据了解,9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今日举行记者会,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2024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能源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王翔介绍,会后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一是增加规定宪法为该法的立法依据。
二是明确国家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
三是增加规定能源用户应当依法履行节约能源的义务,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等。
四是明确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五是增加规定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内容。
六是增加规定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源电网协同建设等。
七是增加规定国家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
八是增加规定国家通过实施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
九是完善法律责任部分规定。十是增加规定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非化石能源、生物质能、氢能等概念定义。
来源:中新网、人民网
责任编辑:杨靖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