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5年,试点打造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既有住房更新改造“好房子”项目。2027年,“好房子”建设政策、标准、技术和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每个城市新建和改造一批“好房子”。2030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全面建成“好房子”,高品质商品住房开发模式得到全面推广,既有住房更新改造有序开展,住房质量多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住房品质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标准支撑引领
1.构建标准体系。开展“好房子”地方标准体系研究,从规划、设计、建造、运维、改造等环节,全面梳理和健全“好房子”建设全产业链标准。编制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既有住房更新改造以及新时代宜居农房等“好房子”建设标准或指引。分类推进智能建造项目评价、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防治、既有住宅诊断评估、模块化建造等技术类标准,以及住宅物业服务、数字家庭等服务类标准编制。(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
2.完善配套标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编制“好房子”技术导则或指南,兼顾新建和存量更新等不同类型住房建造技术,提出经济可行的技术实现路径。引导企业、行业协会根据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制定企业和团体标准,更好满足住房多元需求。(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各地区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地区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二)提升项目开发品质
3.加强住区规划布局。按照完整居住社区、15分钟社区生活圈和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要求,统筹规划社区综合配套资源,合理布局公共服务、商业配套、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设施,科学配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快递物流收发、电动车充电等配套设施,适度提高小区绿地率和车位配建标准,提升整体宜居性和便利性。(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
4.优化用地选址和规划管理。鼓励各地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优先选址交通路网、商业、教育等配套齐全的地块,优化新建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规划条件。鼓励小区配套的公共设施、底层架空、挑高空间、阳台、风雨连廊等少计容、不计容。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引导绿色生态住宅建设,探索公共入户花园、公共空中花园、公共屋顶绿化等纳入绿地率核算方式。控制新建住宅建筑高度。(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
5.优化住宅产品设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考虑不同居住习惯、不同年龄段、不同经济能力等群体的需求,研发设计符合市场定位的“好房子”产品,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推动保障性住房打造经济实用、功能完善的居住空间。(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三)提高建筑设计品质
6.加强建筑风貌管控。完善城市设计与建筑风貌管理制度,加强城市设计对住宅建筑形体、色彩、体量、高度和天际线控制等方面的管控,彰显闽派建筑的风格、元素、技艺,打造与城市整体特色风貌相协调的建筑。(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
7.推行住宅低碳化建设。鼓励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等具有调蓄功能的海绵化集水景观。鼓励采用屋顶、外墙、结构外平台等立体绿化方式,提高绿地空间利用率。倡导“被动优先,主动优化”设计原则,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合理确定住宅朝向、窗墙比和体形系数,推广应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建筑遮阳、雨水利用、可再生能源、建筑智能化等适宜技术,提升住房低碳性能。(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8.提升精细化设计水平。编制“好房子”设计技术指引,推行“少规格、多组合”标准化、模数化设计,充分考虑家庭人口结构和生活方式变化等因素,推广灵活可变的复合功能空间。加强建筑隔声、隔热、通风、防水、防潮等性能设计,提升居住空间舒适度。鼓励采用同层排水、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等技术,提高住房维修便利度与适用性。(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四)使用好建材好设备
9.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节能门窗、卫生陶瓷等绿色建材应用,支持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绿色建材企业。鼓励各地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福州、厦门、泉州、龙岩、三明等列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的试点城市,应将保障性住房全面纳入绿色建材采购实施范围,推动商品住房项目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市场监管局、工信厅、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