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鲁迅写不了长篇小说。
他有过这个打算,有时候想写《杨贵妃》,有时候想写长征。但我觉得他真的是写不了。硬写出来也不会好。《阿Q正传》已经是他的长度极限了。鲁迅爆发力好,但并不适合谋篇布局,围绕一个东西写四五十万字。
有人劝他写《战争与和平》那样的长篇小说,他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说短文章更有战斗力。其实他私下里也觉得长篇小说是文学“正途”,希望写一部,但筹划了几次还是放弃了。
不光长篇小说写不了,到后来,鲁迅连写短篇小说都找不到感觉了。二三十年代之交,鲁迅经历过一段写作危机。他觉得自己并没有真正的文学才能,很苦恼了一阵。后来,他确实又写了几个短篇小说,像《采薇》和《起死》,但水平确实不如以前了。
说到这儿,就要说到《故事新编》,这是他最后一部小说集。我觉得这本书很了不起,跟《彷徨》的水平接近,比《呐喊》要好。
当然,里头也不是篇篇都好,《起死》就写的挺一般,《非攻》更差,主题先行,文字呆板。但是除此之外,其他几篇都非常好。
我个人最喜欢《奔月》。受高长虹刺激(鲁迅误以为高长虹要来抢许广平),鲁迅的幽默感爆棚,把一个迟暮英雄写得活灵活现。不过最牛的一篇当然还是《铸剑》,这是绝对的鲁迅式小说,黑暗、刚硬、强悍,简直就是一盆血。
我觉得要理解鲁迅的内心世界,这篇《铸剑》就是一把钥匙。
03 鲁迅是吵架王
说完了小说,说杂文。
鲁迅的杂文是个U字型。
他早期的杂文非常好,从《热风》一直好到了《华盖集》,然后就开始慢慢走下坡路,到了《南腔北调集》、《花边文学》就掉到了谷底。当然里面也有一些好文章,但很多真的不太像样。天天跟一帮烂人吵架,而且越吵越无趣。
在北京的时候,他跟陈西滢吵架,那是吵得有意思,当逗乐看都值了。可在三十年代,鲁迅吵架态度越来越生硬粗暴,还动不动拽上一些大词。上纲上线扣帽子的样子,着实有点丑陋。
但是到了生命的最后阶段,鲁迅的杂文水平又回来了。三本《且介亭》文集里,不少文章都可说是传世的经典。我觉得这很可能是鲁迅身体变坏以后,觉得时间不多了,又返回自我,重新找到了文字里那种生命的温度。
总的来说,鲁迅的杂文非常好,甚至超过了他的小说。
现在不少人捧周作人,其实周作人的文章,比鲁迅的杂文还是差了一大截。
看周作人的文章,你会想:哇!这个人读了好多的书!
但是读鲁迅的文章,你不太会有这种感觉。实际上,鲁迅读的书一点不比周作人少,阅读范围甚至更广。但是他把那些书融入到文章的血脉了,你是看不到的,只能感受到那种文化纵深感。这才叫读书写作的化境,周作人那种,只能叫掉书袋。
而且鲁迅有幽默感。大家都说老舍有幽默感,钱钟书有幽默感,其实最有幽默感的还是鲁迅。
林语堂天天标榜要“幽默”,但是他的幽默就像现在的脱口秀节目,上来就摆个架子:我要给大家幽默一下了!你要不笑他还紧张。
鲁迅的幽默就很自然随意,冷面幽默。就像陈西滢说章士钊家里有许许多多藏书,满床满架满桌满地都是,结果被“暴徒”闯进家里,藏书都散失掉了。鲁迅就讽刺说:那当时一定是拉了几十车,向各处走散,可惜我没有去看,否则倒也是一个壮观。
寥寥一两句话,那种画面感就出来了。
说到这儿,就要说到鲁迅为什么能当上吵架王。
鲁迅吵架有几个诀窍,首先,他喜欢装傻,说反话。其次,他喜欢引用别人的原话(有时候确实是断章取义),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几段话放在一起,有时不用多说,一个白鼻子小丑的形象就跃然纸上。还有,就是他喜欢用别人的话做推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归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