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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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结束后,各资格审查单位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4.报名登记表(补充完善个人简历、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此外,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均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还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且在岗的,只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官士兵”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须经退伍军人档案管理部门(县级武装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验原件并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后加盖公章提交资格审查单位。
在
面试
资格审查中
已提供有关证件、
材料原件
的,
面试资格复审时
不需重复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