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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直接关联住房消费、覆盖群体广且资金规模可控可调,公积金政策历来是楼市调控的重要抓手。其中,提高贷款额度、降低利率、扩大使用范围是最常用的手段。
近几个月来,各地频繁推出公积金新政,再度为稳楼市提供“弹药”。从政策脉络看,大多遵循《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简称《方案》)的相关要求。
3月16日,中办、国办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多项提振消费的举措。在“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的工作大项下,公积金政策占据了较大篇幅。《方案》提出,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
3月16日,深圳市就推出公积金新政,提高个人和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并在最高额度的基础上,对首套房、多子女家庭、购买保障房,提供上浮比例,且这些比例可以叠加使用。按照新政,深圳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相比2023年的最高126万元,实现近乎翻倍的增长。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此解读称,“深圳的公积金正在成为覆盖面最广的普惠金融。”
由此,公积金政策迎来新一轮调整大潮。
5月7日,央行宣布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首套房利率由2.85%降至2.6%,其他期限利率同步调整。
地方层面,对公积金政策的优化调整也频繁展开,其中既有对公积金政策的单独调整,也有不少措施被写进提振消费的文件中。
5月6日,重庆市发布《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支持公积金支付首付同时贷款,加大租购提取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提取。5月26日,河南省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包括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异地购房提取政策等措施。
6月6日,江苏省发布《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允许特定情况下父母子女提取付首付,提高贷款额度、优化条件,刺激房地产市场需求。深圳市也于6月发布《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深圳市购买住房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按照这些政策,公积金贷款利率进一步降至低位,多地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再度上调,其用途逐渐扩展至租房、支付首付等领域,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流程也进一步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