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实体清单上标有脚注1或脚注4的实体参与任何涉及中国3A090集成电路生产或开发的交易,或者此类实体以其他方式参与交易。
关于中国3A090集成电路的行业指导意见
由于任何中国3A090集成电路或相关技术的出口、再出口、国内转让或从国外出口很可能需要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的授权,若未获得该授权,中国3A090集成电路的设计或生产很可能涉及一项或多项违反《出口管理条例》的行为。因此,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通知美国国内外的所有个人和公司,未经工业与安全局的必要授权,参与通用禁令10所涉及的活动,包括使用上述中国3A090集成电路,可能会受到工业与安全局的执法行动,这些行动可能包括严重的刑事和行政处罚,直至包括监禁、罚款、丧失出口特权或其他限制。
如果一方打算对未获得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授权的中国3A090集成电路采取任何行动,该方应在执行通用禁令10中确定的任何活动之前,与供应商确认以下情况的出口、再出口、国内转让或从国外出口已获得授权:(1)该中国3A090集成电路从其设计者到制造商的生产技术;(2)该中国3A090集成电路本身从制造商到其设计者或其他供应商。
2 见美国联邦法规第15编第734.9(h)节。
3 见美国联邦法规第15编第734.9(e)(1)和(2)节。
4 见美国联邦法规第15编第734.9(h)(1)(i)(A)、(h)(1)(i)(B)(1)和(h)(2)(ii)节;第742.6(a)(6)(ii)节;以及第742.6(a)(6)(iii)节。
5 见美国联邦法规第15编第734.9(h)(1)(ii)和(h)(2)(i)节以及第742.6(a)(6)(iii)节。
6 见美国联邦法规第15编第734.9(e)(1)和(e)(2)节以及第744.11(a)(2)(i)和(a)(2)(iv)节。
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不会对仅为确定单个集成电路的技术能力而获取中国3A090集成电路用于技术分析或评估(如破坏性测试)的相关方采取执法行动。
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关于可能适用于训练人工智能模型的先进计算集成电路及其他商品的管控政策声明
2025年5月13日
作为对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先前发布的咨询意见的更新,以下类型的活动可能需要根据《出口管理条例》(EAR,美国联邦法规第15编第730 - 774部分)获得出口授权。具体而言,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已确定,获取受《出口管理条例》管辖的先进计算集成电路(IC)和商品用于训练人工智能模型,有可能使国家组D:5国家(包括中国)或澳门将其用于军事情报和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WMD)的最终用途。
当 “知晓”(关于《出口管理条例》中 “知晓” 的更多信息见下文插入内容)人工智能模型将被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军事情报的最终用途/最终用户时,以下活动可能触发《出口管理条例》第744部分全面管控措施下的许可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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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口商、再出口商或转让方 “知晓” 外国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提供商(例如数据中心提供商)将使用这些物品为总部位于D:5国家(包括中国)或澳门的相关方或代表这些相关方训练人工智能模型时,向任何一方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国内)受《出口管理条例》管辖的先进计算集成电路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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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知晓” 受《出口管理条例》管辖且已由基础设施即服务提供商等相关方持有的先进计算集成电路和商品的最终用途或最终用户发生变更(即转让(国内)),且受让人将使用这些物品为总部位于D:5国家(包括中国)或澳门的相关方或代表这些相关方训练人工智能模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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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知晓” 某一 “美国人士” 提供的任何 “支持” 或执行的任何合同、服务或受雇活动将被用于或可能有助于为总部位于D:5国家(包括中国)或澳门的相关方或代表这些相关方训练人工智能模型时。
1 见《出口管理条例》第740部分补编1。
2 训练是指在使用优化算法评估程序输出质量并提高其性能的同时,向模型输入大量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