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 深圳某科技公司生产销售假冒OPPO手机,相关负责人4人全被判刑
2009年9月16日,深圳公安局经侦局针对位于深圳市坂田上雪科技园的某科技公司开展刑事打击,现场查获假冒OPPO手机1365台。2010年5月14日,深圳中院二审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二十万元;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二十万元;杨某犯有期徒刑十月,罚金一万元;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一万元。
2. 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生产销售假冒OPPO手机,主犯李某获刑四年九个月
2010年3月16日,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针对位于东莞市塘夏镇石马工业区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开展刑事打击,现场查获假冒OPPO手机611台。2010年12月2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罚金人民币5万元;李某犯假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3. 深圳市宝安区陈某生产销售假冒OPPO手机电池,终审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1年11月9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经侦大队针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民治沙吓新村的陈某造假窝点开展刑事打击,现场假冒OPPO手机电池5000个。2012年10月25日深圳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期徒刑3年,罚金3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