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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答记者问

中国信通院知产与创新中心  · 公众号  ·  · 2025-03-28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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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请说明一下《标识办法》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的关系?

答:《标识办法》主要从立法层面提出管理要求,明确生成合成内容制作传播各主体的责任义务,为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发展,对具体实施操作不做要求。《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以强制性国家标准形式制定实施,主要提出强制执行部分的标识具体实施方式和操作方法,两者同步推出,于2025年9月1日同步实施,以更好地指导相关主体规范开展标识活动。

五、问: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的主要内容?

答:标准支撑《标识办法》,对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服务提供者与网络信息传播服务提供者提出了内容标识方法的具体要求。 一是 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服务提供者对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内容,添加文字、角标、语音、节奏等显式标识的方法,在内容生成合成环节提出了显著提示公众、防范混淆误认的方案。 二是 明确服务提供者在文件中添加元数据隐式标识的方法,为内容传播服务提供者有效识别生成合成内容提供便捷方案,也为内容传播服务提供者履行向公众提醒提示主体责任提供了依据。 三是 在元数据隐式标识设置了预留字段,可用于记录标识完整性、内容一致性等安全防护信息,为促进标识技术创新发展和保护标识安全性预留了空间。

六、问:《标识办法》明确了服务提供者哪些具体要求?

答:《标识办法》明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文本、音频、图片、视频、虚拟场景等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在提供生成合成内容下载、复制、导出等功能时,应当确保文件中含有满足要求的显式标识;应当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隐式标识包含生成合成内容属性信息、服务提供者名称或者编码、内容编号等制作要素信息;应当在用户服务协议中明确说明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方法、样式等规范内容,并提示用户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的标识管理要求。

七、问:《标识办法》明确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采取哪些措施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服务?

答:《标识办法》第七条明确,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在应用程序上架或者上线审核时,应当要求互联网应用程序服务提供者说明是否提供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服务,并核验其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材料。

八、问:如何合规获得没有添加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

答:前期,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七条针对“可能导致公众混淆或者误认的”深度合成服务情形提出显著标识要求。在此基础上,《标识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了针对文本、音频、图片、视频、虚拟拟真等具体场景的显式标识要求,确保生成合成内容在面向公众时具有满足要求的显式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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