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法上的多边主义及其当代涵义
作者:张乃根
(复旦大学、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
内容提要:传统国际法虽有多边体制,却鲜见多边主义理论。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坚持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法多边体制,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应对各种国际挑战的必由之路。为此,主权平等独立的各国应和平共处,不干涉他国内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共商共建共享普遍安全的保障体制;国际经贸合作共赢,共同繁荣,将给予发展中及最不发达国家的优惠多边化;文明共存,将所有人权作为整体保护,并允许各国自主决定人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联合国的协调下共同保护地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与国际法上的多边主义当代涵义的中国特色理论诠释不同,所谓“有效的”和“选择的”多边主义说法缺乏国际法的依据。
关键词:国际法;多边主义;当代涵义;中国特色理论;人类命运共同体
2.2019年马来西亚外大陆架划界案的外交照会:争端与法律意涵
作者:高圣惕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内容提要:马来西亚于2019年12月12日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CLCS)提出的外大陆架划界案(马国划界案)涉及南海中部海域。依据规定,如果CLCS收到举报划界案涉及争端的外交照会,则不应审议。截至2021年4月底,该划界案已吸引到26件关切性或抗议性的照会。其中,有11个照会挑战中国所提照会中宣示的南海领土及海域主张,旨在以菲律宾单方所提南海仲裁案裁决为基础否认中国在CLCS有权抗议马国划界案,间接协助马国划界案在CLCS的审议,遂行侵犯中国南海权益的目的,炮制“中国妨碍南海航行及飞越自由”的借口。在梳理CLCS相关规定及实践的基础上,这26件外交照会彼此反映出来的争端类型可以得到归纳,对CLCS如何处理马国划界案可以作出一定预测。
关键词:外大陆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大陆架界限委员会;马来西亚划界案;南海争端
3.《世界人权宣言》第29条第1款个人社会义务条款及其当代意义
作者:毛俊响、盛喜
(中南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正确解读和评价《世界人权宣言》的前提是将其权利义务条款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但是,《宣言》第29条第1款个人社会义务条款及其传达的意蕴一直以来被国际社会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在《宣言》中纳入个人社会义务条款,并不是某一种哲学的要求,而是当时国际社会的基本共识。《宣言》个人社会义务条款发源于跨文化的哲学基础和跨区域的法律文件,并影响了后世的国内宪法和国际人权文书。当今时代,权利诉求的无限膨胀和社会责任的逐步缺失加重了西方社会的治理困境,群体非理性诱发了民主困境和发展困局,道德缺位助长了信任赤字和社会分散化,良心匮乏导致了贫富差距扩大和弱势群体边缘化,而个人社会义务所内含的道德、理性和良心等价值理念能帮助塑造公民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理性认识,提升公民对社会公共利益的道德认同,激发公民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感知同情,在缓解社会治理困境以确保每个人的自由和充分发展方面具有独特的时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