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很有意思,各国有各国国情。-20230701174741

月风_投资笔记  · 财经  · 10 月前

2023-07-01 17:47

很有意思,各国有各国国情。
美国最高法院,为什么要对affirmative action开刀?

1、 先说一下翻译。有些朋友把affirmative action翻译成“平权法案”,其实不太准确,很大可能是混淆了action和act两个词。act有“法案”的意思,但action没有,而且affirmative action(有时简称“AA”)从来也没有形成过一个法案,而只是实践中的一种普遍做法。所以我觉得翻译成类似于“纠偏行动”可能更准确些。

2、 AA说白了,主要是指在大学录取、求职过程中,在诸多考虑因素里(分数、体育、推荐信、课外活动等),明确将“种族”也作为一个衡量标准,对于某些少数族裔(主要是非裔、拉美裔还有印第安裔),可以适当优先。这为什么会成为一个宪法问题?

3、 美国宪法在种族问题上,经历过三个时间节点:蓄奴时期,种族隔离时期,AA时期。

4、 美国宪法原来没写奴隶制到底合法不合法。南北战争后,林肯打服了南方,通过了宪法第十三、十四、十五修正案。不仅明确废除了奴隶制,而且极大加强了联邦对各州的权力。

5、 然后,不让贩奴了,很多州开始搞种族隔离。这是不是违反了新通过的第十四修正案规定的“平等保护条款”?1896年,在“普莱西案”中,大法官们做出臭名昭著的判决:“隔离但平等。”意思是:虽然隔离了,但白人跟白人玩儿,黑人跟黑人过,咱们都有光明的未来。大法官约翰 · 马歇尔 · 哈伦发出了唯一的异议:“宪法应该是色盲的。”

6、 这个“宪法色盲论”,在一百多年后,反而成了反对AA的重要论点。

7、 顺便说一下,哈伦大法官的孙子约翰 · 马歇尔 · 哈伦三世,六十年代也成了最高法院大法官,是个谦谦君子之风的温和保守派,也是美国最高法院迄今唯一的祖孙大法官。

8、 1954年,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最伟大的判决之一“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以9-0判决“隔离但平等”是扯淡,种族隔离就是违宪。

9、 但推行判决并不容易。看过《阿甘正传》的朋友记得,1957年阿肯色州长Faubus派国民警卫队封住小石城中学门口,禁止黑人学生入校,艾森豪威尔总统直接派101空降师护送九个黑人孩子进入校门。

10、 由此可见,很多美国人开始觉得,虽然最终目标是所有种族在就学、就业等方面一律平等,但大家的起点不同,就好像让足球少儿组和成人组“平等”踢比赛一样。所以,在一定历史,需要对某些族裔特殊关怀一下。这就是AA的初衷。

11、 AA需要回答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咱们奋斗了这么多年,希望淡化种族因素,希望宪法色盲,怎么今天又开始提倡考量种族了呢?”

12、 这个问题答案的理论基础有过变迁。先是“补偿论”,后来找到了“多元化论”。

13、 1978年,最高法院就在Bakke案中面临“AA是否合宪”的挑战。支持的大法官有的觉得,因为黑人等种族历史上受苦太多了,后代起点低,咱们现在为了追求结果平等,需要过程倾斜一下,算是造过孽的白人对其它种族的补偿。

14、 但反对派嘴边就有一句反驳:“1978年的白人孩子没造过孽啊,他们凭什么要成为补偿的牺牲品?”

15、 这时,温和保守的鲍威尔大法官,发现了AA的另一个价值,就是“多元化”。美国是个多种族移民国家,曾经军队里的种族歧视,很大影响了士气,让黑人也有晋升空间,多元化实现后,打仗也比以前能打了。可见,多元化是个好事儿。所以,在学校搞AA,不是为了偏向谁,而是为了促成多元化这个好结果。于是,鲍威尔大法官投下了关键支持一票,AA政策5-4险胜。从此以后,AA的护身符就是diversity了。

16、 AA最重要的基石判决,是2003年的Grutter案。

17、 前面提到的1978年Bakke案,虽然判决“录取招生时,考量种族因素不违宪”,但它也认为给某一个种族留一定的招生名额是违宪的。2003年,Grutter5-4判决,在招生时,只要不是把种族作为唯一考量因素,就不违反第十四修正案。AA总算获得了全面宪法保护。

18、 Grutter案判决书由美国最高法院第一位女性大法官奥康纳执笔。她其实写得也比较小心翼翼,认为“有限度地”使用种族作为考量因素,有助于校园的多元化,而且这个政策不是无限期的。因为1978年到2003年正好25年,所以,奥康纳大法官几乎是拍脑门儿地在判决书里写道:“(随着社会发展进步),本院期待在下一个25年里,AA政策将不被需要。”

19、 作为判例法国家,大法官言出法随,所以大家讨论AA时,都会说,咱们最高法院说了,2028年这玩意就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20、 但保守派等不及25年,昨天,AA正式寿终正寝。虽然判决书没有明说,但实质上推翻了2003年Grutter判决。

21、 这些年,保守派一直在试图攻陷AA,起诉这个政策实际上是对白人学生的反向种族歧视,但在最高法院屡战屡败。这两年,保守派组织“公平录取联盟”想到了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新奇思路——支持亚裔学生起诉哈佛大学和北卡大学,认为这是对另一少数族裔的歧视。

22、这次的判决书6-3认为AA违宪,严格按照大法官意识形态站队,六位保守派全部支持,三位自由派全部反对(其中杰克逊大法官,因为自己前几年是哈佛大学监督理事会成员,所以在哈佛案中回避了,但在北卡案中发表了异议意见)

23、这么有历史意义的判决书,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主动拿下了撰写权。(最高法院的规矩是,如果首席大法官在多数派,那么由首席分配谁来写判决书;如果首席大法官在少数派,那么由多数派里最资深的大法官来分配撰写权)

24、罗伯茨相当于直接推翻了“多元化”这个基石。判决书写道:之前我们总是说,招生录取时引入种族因素,有助于弘扬多元社会,促进不同思想活力四射地碰撞。但问题是,这些价值都太模糊了,我们法院哪能判断得了,某某政策能不能实现这样的目的呢?我们咋知道某些思想交流是不是“活力四射的”?

25、判决书还认为,哈佛和北卡等学校采取的AA政策,实际上产生了负面的种族效果,因为实际上它在强化不同种族学生的刻板印象。而且,罗伯茨写道:很多人说,不要觉得优先录取某些种族的人,是对其它种族学生的歧视,不是呀,我们是共赢,我们实现了多元化。但是,朋友们,录取就是一个“零和博弈”,录了一个学生,就是无形中挤掉了一个别人的机会。咱都别扯犊子。

26、判决书还提到了AA的限期问题。它说,2003年的Grutter判决也说过,这是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阶段性政策,但我们丝毫没有看到,现在搞AA的这些学校,准备给它定一个“日落时间”,北卡甚至还说,未来几年打算进一步拓展AA的程度和范围。算了,我们给你们叫停吧。

27、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主体判决书,最高法院还出现了两位黑人大法官的火力对轰。

28、杰克逊大法官刚来最高法院不久,是拜登提名的自由派,也是第一位黑人女性大法官。她和另一位自由派——拉美裔的索托马约尔大法官——都发表了异议,认为“有限地考量种族因素”的招生政策,惠及了好几代美国人,她们两人也都受惠于这个政策。AA政策加强而不是违反了“平等保护原则”,今天这个推翻AA的判决,将产生巨大的灾难性影响。

29、但另一位黑人大法官托马斯,是非常奇葩的极右保守派,一直非常敌视AA政策。他多次说过,我虽然是黑人,虽然是穷苦人家出身,但我牛逼到今天,不是因为AA,是因为我自强不息。AA政策是瞧不起我们,我们不需要这个。(但他其实是因为AA政策,才上的耶鲁法学院)

30、写到这里,我想到RBG在另一个关于种族问题的案件中的异议意见。她抨击那些认为应当取消某项权利的既得利益者,“就好像在暴风雨中要求我们把伞扔掉,仅仅因为他们自己身上没有湿。”

31、 托马斯大法官写了洋洋洒洒58页协同意见书,比罗伯茨的判决书还长,里面多次指名道姓地攻击杰克逊大法官的意见:“按照她看待事情的角度,我们全都深陷一个种族歧视的社会,背负着奴隶制的原罪。”

32、 昨天,因为判决事关重大,大法官当庭朗读了判决书摘要,而且非常罕见地,托马斯大法官还朗读了自己的协同意见书摘要。据说,在很多次他指名或者不指名地抨击杰克逊大法官意见时,杰克逊大法官尽量保持体面,双眼空洞地看向前方,但也有一些时刻没有忍住,皱起眉头。

33、平心而论,相比堕胎权判决,AA制度在美国并没有压倒性支持,甚至很多自由派的州,也不太赞同。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它其实很伪善。因为虽然它嚷嚷着要实现种族多元化,所以让其它种族的人稍微忍一忍,顾全一下大局。但其实,每年藤校招生的一大比例,并不是黑人、拉美人,而是称之为“legacy”的校友后代亲属,还有有钱的捐赠人。如果你真的希望实现多元化,为什么不从legacy里划出一部分名额呢?

34、昨晚,爆炸性判决宣布后,拜登发表演讲,当然是表示对判决失望,并且已经召集教育部长商讨对策。但是,他提到了一点:“我们会重新评估招生中的legacy政策问题。”我觉得这还是个靠谱的姿态,至少没有“既要又要”。

35、对了,杰克逊大法官在异议意见里明确说:“我国从来就没有色盲过。”

#百乐有说法#
推荐文章
Anaconda(微博搜索)  ·  Anaconda(微博搜索)-20231204-1  ·  5 月前  
高校人才网V  ·  省属公办,9大部门招聘!9月26日,锁定直播间~  ·  1 年前  
女神进化论  ·  小个子女生看过来!9 家私藏平价淘宝店  ·  2 年前  
暴走玩啥游戏  ·  万代南梦宫宣布《勇者斗恶龙 ...  ·  4 年前  
© 2022 51好读
删除内容请联系邮箱 28798533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