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根据查明情况,针对不同问题,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关于洛阳市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对洛阳市9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分别给予洛阳市政府副市长李新红、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兴忠批评教育处理,给予时任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杨鹏责令检查处理,分别给予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郭兴文、时任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调研员刘恒泰诫勉处理,给予洛阳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朱旭亮政务警告处理。
2.关于信阳市息县基础设施问题。对信阳市息县县委、县政府2个单位责令检查处理;对7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分别给予息县县委书记管保臣、时任息县政府副县长谢文彬责令检查处理,给予息县政府县长郑春谈话提醒处理。
3.关于开封市杞县基础设施问题。对13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分别给予时任杞县县委书记韩治群、杞县县委书记戴继田、时任杞县政府县长柳波、时任杞县政府县长王红涛、杞县政府县长黄宗刚谈话提醒处理,分别给予时任杞县政府副县长张磊、时任杞县政府副县长黄睿、时任杞县政府副县长顾超批评教育处理。
4.关于濮阳工业园区、南乐县基础设施问题。对10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给予濮阳工业园区建设局局长郑建国责令检查处理,给予时任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进良诫勉处理,给予时任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中伟谈话提醒处理。
5.关于焦作市孟州市基础设施问题。对8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分别给予时任孟州市政府副市长焦德明、时任孟州市政府副市长宋科批评教育处理。
6.关于驻马店市确山县基础设施问题。对确山县委、县政府2个单位责令检查处理;对22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分别给予确山县委书记路耕,确山县政府县长蒋贵印,时任确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张乐,时任确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张建华,时任确山县政府副县长蒋亚伟,时任确山县政府副县长陈广平,时任确山县政府副县长杨彦博,确山县政府副县长刘冬梅,时任确山县政府副县长贾存栋9人责令检查处理。
四、关于许昌市长葛经开区、平顶山市宝丰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问题。
长葛经开区的鑫金汇不锈钢公司于2017年以来,在未实施产能置换的情况下,违规新增钢铁产能90万吨/年。青浦合金公司以生产镍铁合金名义违规保留属于落后淘汰类生产设施的2座380立方米炼铁高炉。长葛经开区的青浦合金公司、瑞都能源公司长海不锈钢公司、晨赫铝业公司、瑞佳鑫盛,宝丰高新区的平煤神马京宝公司、宝丰洁石煤化公司、博翔碳素公司等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突出。此外,鑫金汇不锈钢公司、宏旺金属公司在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时弄虚作假;青浦合金公司、瑞都能源公司、晨赫铝业公司、平煤神马京宝公司、宝丰洁石煤化公司等多家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
根据查明情况,针对不同问题,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关于长葛市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问题。根据查明情况,给予长葛市委、市政府2个单位责令检查处理;对30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分别给予长葛市委书记张忠民、长葛市政府市长张晓丽责令检查处理,给予时任长葛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郭俊涛批评教育处理,分别给予时任长葛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建业,时任长葛市政府副市长王彦伟政务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时任长葛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冯援召,时任长葛市政府副市长炊丽敏,时任长葛市政府副市长张雪飞,时任长葛市发改委主任李晓艺,时任长葛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全民,许昌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韩军民6人诫勉处理,分别给予时任长葛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庆,长葛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铁锋谈话提醒处理,给予长葛经开区副主任周军昭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时任长葛经开区循环产业园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姜峰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平顶山市宝丰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问题。对6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森鹏批评教育处理,给予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连金义诫勉处理。
五、关于周口市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仍然突出问题。
周口市因地下水位明显下降,国家有关部门2021年和2023年先后两次要求周口市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管,但周口市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推进缓慢,深层地下水超采问题仍然突出。沈丘县南水北调新增供水工程、鹿邑县、太康县引江济淮配套工程进展缓慢,地下水源置换工作滞后。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把关不严,淮阳区水利局为河南淮陈酒业公司深层承压地下水取水井违规办理取水许可证,鹿邑县水利部门违规为河南护理佳纸业公司深层承压地下水井延续取水许可证。违规取用地下水监管不到位,河南护理佳纸业公司擅自挖井,非法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沈丘县周口金丝猴食品公司长期违规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从事生产;鹿邑县有14家企事业单位涉及29眼地下水井存在无证非法取水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