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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年,检验科开始租流水线了!

体外诊断价值圈  · 公众号  ·  · 2025-05-16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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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种模式的弊病也很大,一方面容易成为灰色交易的土壤,另一方面也容易抬高实验室耗材的成本。所以也一度成为卫生主管部门打击的对象。


2022年7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直接点名严禁“设备+耗材”捆绑销售模式,指出医院要防止被设备物耗虚高价格捆绑,提出通过集中采购等多种方式降低物耗成本,推动医疗检查项目总价合理下降。


2024年7月3日,中央纪委监委官网发布题为《以案明纪释法丨接受医疗设备“捐赠”后定向采购相关服务如何定性》的文章。文章认为接受附带定向采购条件的设备“捐赠”,行为本质系为“捐赠”方谋取商业利益并收受财物。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将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等重点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作为执法重点。


但是相比设备投放,设备租赁在所有权、使用权、流程处理和法律风险上有明显的区别。


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上,设备租赁中,出租方保留设备的所有权,而承租方获得设备的使用权。这意味着承租方只需要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即可获得设备的使用权利,资金压力更小。而设备投放通常涉及到设备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移,出租方更容易通过免费提供设备给承租方,以换取未来设备使用带来的经济利益,如耗材销售。


法律风险方面,设备租赁是公开市场行为,通常需要遵循市场竞争和法律规定,如必要的招标程序;设备投放则更可能缺乏必要的公开和监管措施,涉及商业贿赂的风险,特别是在设备投放与耗材销售绑定时。


因此,通过医疗设备租赁的方式,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投放、捐赠、低价模式带来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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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租赁

相关政策整理


从目前的医疗器械租赁市场看,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厂家租赁,即医疗器械的拥有者直接将医疗器械租赁给有需要的医疗机构;另一种是融资租赁,即由出资方根据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的需求,购买医疗器械提供给医疗机构使用,医疗机构支付租金的租赁方式。


另外还有一种新型售后回租模式,即在不改变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使用权的情况下,由医疗机构将其拥有所有权的医疗器械出卖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向医疗机构支付设备购买款。双方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医疗器械从融资租赁公司处租回,医疗机构向融资租赁公司按期支付租金的模式。


当然不管是哪种模式,解决的都是医疗机构资金不足的的问题。医疗行业是强政策行业,关于医疗器械租赁的政策规定最早可以追溯到2004年。


2004年4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租赁医疗器械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明确:租赁经营是经营的一种形式。对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出租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不论其出租的医疗器械是否具有产品注册证书,均应依据《条例》第三十八条予以查处。


2005年6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融资租赁医疗器械监管问题的答复意见》中明确“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医疗器械行为属经营医疗器械行为的范畴,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在监管方面,2025年上海浦东 正式公布 首部管理措施《浦东新区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若干规定》将医疗器械售后回租纳入了监管范围,形成差异化管理要求和监管措施,并提出建立跨部门监督检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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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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