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人员必须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各类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及相关材料、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另备原件待核),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各种途径向学院提交上述应聘材料。也可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电子邮箱,须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学校名称+姓名+应聘岗位+高校人才网”。
2、学院人力资源部会同学部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初选,确定试讲人员名单。
3、学院人力资源部会同教务部和学部组织试讲,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学院网站或电话通知。
4、试讲通过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根据体检情况,人力资源部提交学院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后即予以录用。录用结果由学院人力资源部单独通知到个人,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1周之内携相关材料到学院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逾期不到或不签者视为放弃签约,则在余下的拟录用人员中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