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官方公众号,坚持发布权威、重磅、独家、实用的财经资讯。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  国君电子|新芯股份IPO申请获受理,先进封装 ... ·  3 天前  
中信建投证券研究  ·  中信建投|全球工商业储能发展现状如何? ·  4 天前  
中信建投证券研究  ·  中信建投 | ... ·  1 周前  
51好读  ›  专栏  ›  证券时报

沪深交易所出手!恒大、许家印受罚!

证券时报  · 公众号  · 证券  · 2024-10-01 11:21

正文

针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财务造假、公司债券存在欺诈发行等行为,沪深交易所近日陆续出手,对恒大地产及许家印等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根据纪律处分决定书,沪深交易所均对恒大地产予以公开谴责,并3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债券发行上市挂牌申请文件;对许家印、夏海钧、潘大荣、潘翰翎、柯鹏、甄立涛、钱程、赵长龙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许家印、夏海钧终身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认定潘大荣、潘翰翎10年内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沪深交易所陆续出手

9月30日晚,深交所发布对恒大地产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涉及债券H0恒大01、H0恒大02、H0恒大03、H0恒大04、H0恒大05和H1恒大01。

深交所在纪律处分决定书中表示,恒大地产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和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市场影响恶劣,违反了深交所债券上市规则等,因此对恒大地产及许家印等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而在几天前的9月27日,上交所也已对恒大地产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涉及的债券包括15恒大03、19恒大01、19恒大02、15恒大03、19恒大01和19恒大02。

在决定书中,上交所也表示,恒大地产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和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等违规行为,相关行为违反了上交所债券上市规则等。

根据证监会与沪深交易所查明的信息,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虚增收入2139.8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2020年虚增收入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恒大地产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共有1533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每笔涉案金额5000万以上)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涉及金额4312.59亿元。恒大地产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共有2983笔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涉及金额2785.31亿元。

恒大地产2020年和2021年发行公司债券时,在发行文件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因此存在欺诈发行行为。

沪深交易所还均对恒大地产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公开谴责,并6个月内不接受其提交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对时任年审注册会计师汤振峰、朱立为、蔡秀娟予以公开谴责,并36个月内不接受汤振峰签字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12个月内不接受朱立为、蔡秀娟签字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

此前已遭证监会处罚

在沪深交易所之前,证监会已对恒大地产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近日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恒大地产披露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对时任中国恒大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总裁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针对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存在欺诈发行的行为,对夏海钧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鉴于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对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今年5月份,证监会已经依法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1.75亿元,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顶格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悉,证监会依法对恒大地产欺诈发行债券行为按照其所募集资金的20%进行处罚,对其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为开展债券市场统一执法以来的最严尺度。

交易所债券市场作为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进融资效率、强化市场约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债券发行人在享受融资便利的同时,应当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投资者保护意识。

证监会当时表示,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市场财务造假行为,坚决做到监管执法“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切实维护市场诚信基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编:李丹

校对:杨立林







版权声明



证券时报各平台所有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我社保留追究相关行为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与合作可联系证券时报小助理,微信ID:SecuritiesTimes


END

点击关键字可查看

潜望系列深度报道丨股事会专栏投资小红书e公司调查时报会客厅十大明星私募访谈鲍威尔,重磅发声!热门中概股房多多、开心汽车日内股价翻倍……深夜重磅!北京官宣楼市新政,“京沪广深”出齐A股,登上《新闻联播》!孟晚舟,轮值董事长!震动金融圈!李全被查,开除党籍!去年8月退休,此前被传失联A股开户数激增!各方采取措施确保新增开户技术稳定中央汇金,人事变动!新股盘中暴涨950%!A股,刷新多项纪录!A股太火爆!部分交易软件崩了!地产券商,全线暴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