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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售假隐蔽性高、传播力强,且生产、推广、销售等环节高度分散,给监管带来挑战。本案及时切断售假分子借助线上平台大肆传播的链条并将线索移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全链条打击。监管部门在案后召集电商平台及商标权利人座谈,畅通违法线索互通机制,深化商标权利人和平台方的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发展。
案例三、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查处生产销售侵犯“Kayou”注册商标专用权动漫卡牌产品系列案
2024年,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12名生产、销售侵犯浙江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Kayou”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侵权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23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东城分局对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的14个涉嫌生产、销售侵犯浙江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Kayou”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动漫卡牌产品的场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经营主体14个,现场扣押涉嫌侵权动漫卡牌3448盒,带有“Kayou”字样的侵权塑料薄膜3884张,货值金额合计13.6万元,立案12宗。
经查,当事人未经许可,购入商标权利人所生产的动漫卡牌盒装产品后,对盒内的卡牌密封包装袋开微孔、使用内窥视镜观察,识别出高等级珍稀卡牌后,拆包将高等级珍稀卡牌抽出使用普通卡牌替换后复原包装,并用擅自印制的带有“Kayou”标识透明包装膜重新塑封包装后进行销售,改变了产品原有物理状态,损害权利人注册商标的信誉承载功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和第(七)项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本系列案件中,当事人将原装产品拆封替换的手法充分体现了卡牌类商品商标侵权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特点。查办系列案件,对此行业相关执法具有显著指导意义。
案例四、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高新区烁禾服饰工作室侵犯“ERDOS”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4年12月,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高新区烁禾服饰工作室生产销售侵犯“ERDOS”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4年10月底,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商标权人举报,对当事人涉嫌制售“ERDOS”标识羊绒衫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进行核查。12月24日,联合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对当事人开展检查。现场发现带有“ERDOS”标识的羊绒衫28件、裤子1件,以及大量假冒标识材料,包括领标2100个、水洗标6880个、拉链977个,用于网络经营的手机11台,初步判定涉案金额6万余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当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当事人通过知名社交平台发布商品信息,引流至微信进行一对一交易,属于新型网络销售违法行为。发货地址、收款地址、实际退货地址、当事人身份均系虚拟,营销手段隐蔽。执法人员通过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系统、对接微信平台运营商取证等“智慧监管”手段,破解当事人设置的虚拟身份和地址,精准锁定现场、固定涉案证据,省市县三级各有分工又协同联动,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