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有省级人才称号或博士后经历者优先。
2 、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具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具有副教授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学术水平和学术业绩突出,有海外留学和海外访学经历者优先。
3 、近 3 年在本学科 SCI 二区以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3 篇以上(理工科)或在学科约定的权威性刊物发表本学科学术研究论文 3 篇以上(人文社科)。
4 、主持省部级项目 1 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排名前 3 ) 1 项。
(二)要求:
1 、办理人事入编手续,全职在校工作,服务期 8 年。
2 、进校后,完成 120 学时 / 年教学工作量;在聘期内发表 SCI 二区以上本学科学术研究论文 5 篇以上(理工科)或在学科约定的权威性刊物发表本学科学术研究论文 5 篇以上(人文社科)。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规划项目 1 项。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淮北师范大学。
(三)待遇:
按照《淮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执行。具体如下:
1 、基本工资及校内绩效:按照按省人社厅规定的一级副教授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核发。
2 、提供学术骨干安家费、购房补贴(各半)共计 50 万元(其中 10 万元考核合格后发)。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应聘者,购房补贴仅就高享受 1 份,应聘学术骨干配偶已在我校享有住房或住房补贴的,无购房补贴或就高补齐。
3 、提供科研启动费 , 其中:理工类 30 万元,人文社科类 20 万元。
4 、配偶工作安排 : 配偶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且有就业报到证者,占编使用;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但无就业报到证者和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本科的,校内安排工作,实行人事代理;第一学历是专科及以下的,实行劳务派遣;夫妻同进同出。
(四)拟引进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岗位。
2017 年淮北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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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岗位 |
学科 |
学位 |
人数 |
备注 |
联系人 |
1 |
文学院 |
学科带头人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博士 |
2 |
本科为中国语言文学 |
孙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