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959年《南极条约》的制定,是以1958年国际物理年为契机,由美国、英国等国家发起,得到了前苏联的大力支持。南极是一片十分广袤的地区,是地球上唯一无人居住的大陆。从19世纪到20世纪50年代,先后有7个国家对南极提出了领土主权要求,这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各国利用1958年国际物理年的契机,发起签订国际条约,将对南极大陆提出领土主权要求的7个国家,包括智利、阿根廷、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法国、挪威等都请来,当时共12个国家签署了南极条约。南极条约签署的重要意义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冻结了对南极的领土主权要求。
第二,确立南极只能用于和平目的。
第三,确立了对南极的科学考察自由。
第四,规定了国际合作框架。
这实际上初步架起了南极管理体系的框架轮廓。迄今为止,这一轮廓并未有大的变动。至20世纪70、80年代,科学家在南极大陆发现了丰富的矿产资源,于是各国希望签订和南极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有关的公约。但这个公约才谈成,就发现开发南极会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因此各国又立即启动了《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的谈判进程。《环保议定书》的谈判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前期,至今已有近30年的历史,这一议定书也称马德里议定书。《环保议定书》的首要原则就是冻结在南极的所有矿产活动。其次确立了一系列保护南极环境的措施。《南极条约》和《环保议定书》有相似之处,两者都是冻结了原来的活动,然后加强以后的措施。所以说这次我们在北京办会,是两个平行的会,一个叫南极条约协商国会议,它由包括29个协商国在内的《南极条约》53个缔约国参会。另外一个会议是南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是根据马德里议定书设立的委员会。我国作为《环保议定书》的缔约国,也是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成员。目前,《南极条约》的53个缔约国还没有全部签署《环保议定书》,两个会议的成员有所差别。
我们面临的长期问题是如何在保护和利用之间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如果把南极完全保护起来,人类会心有不甘。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我们可以禁止,但是旅游能禁止吗?人类对于南极的奇妙环境、完美生态和可爱动物还是非常渴望的。例如企鹅是南极独特的动物。所以说旅游并不好完全禁止,但是如何管理好南极旅游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当然,现在人类最为关切的是如何保护好南极,防止由于全球气候变暖等原因导致的南极冰架和冰川的融化。有一种说法认为南极的冰架是全球的淡水库,一旦融化将引发全球海平面上升等严重问题,现阶段很多国家的研究重点也都集中于此。还有便是我们由来已久的保护臭氧层问题,最早也是在南极发现的。南极上空出现臭氧层空洞,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关注,由此各国开始着力于臭氧层的保护。从现阶段来讲,南极的主要利用价值集中在科学研究,我们应当以保护为前提。
除了今天召开的这次会议之外,我们这次会议还有一个创新的做法,即召开了一个以南极保护和利用为主题的特别会议。这引起了所有代表团的共同关注。这是一个原本在南极条约协商会议之外的会议,但是所有代表团均出席该项会议,座无虚席。我们共邀请了包括5位官员和4位科学家在内的共9位相关权威人士发表了精彩的演讲,引起了在场观众的巨大反响。现在看来,对于南极,我们仍然需要高度重视。作为大国,如果南极保护得好,我们受益;如果南极没有得到良好的保护,将引起各类问题,人类必将受到影响。我国人口数量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也必将受到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