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精、气、神是人体生命活动的要素,可理解为一种精力、一种气势、一种气质。
何谓精?
精,是生命起源,是客观存在的精神,是独特的能量场。
它是一种力量,是一种人格。
董竹君从小就展现出独立、自尊与追求自由的精神风骨与力量。
小时候母亲多次给她裹脚,她都用剪刀剪了,拒绝裹脚。
父亲染上伤寒无力偿还看病的钱,不得不将她抵押到长三堂子“卖艺”三年。
她刚开始是拒绝的,因为觉得人不是“货物”,怎能说抵押就抵押了。
但当父亲求她体贴他们的境遇时,她同意了,她说:“我是为了孝,为了孝而屈服的。”
除了孝,她再也不想让自己的自尊和灵魂有所屈服,哪怕是为了爱情。
初识夏之时,人们认为青楼歌妓配不上爱国英雄,但董竹君却并不以为然。
她并不妄自菲薄,自认为相貌配得上爱国英雄,灵魂更是配得上。
夏英雄想为她赎身,她拒绝:
“我自己会想办法逃出去,不用你花钱。以后我和你做了夫妻,你一旦不高兴的时候,也许会说,‘你有什么稀奇的呀!你是我拿钱买来的!’”
夏英雄问她,那你要如何脱身?
她告诉夏之时,只要他同意“约法三章”,她自有办法脱身。
夏之时与董竹君
夏半信半疑她能自己脱身,但欣然同意“约法三章”。
14岁的董竹君借助自己的机智,某夜把看守灌醉后,脱去身上华服与金银珠宝等首饰,清清白白,一身素衣逃跑来到夏之时。
那时候她是义无反顾的,因为她认为她有“约法三章”保她自由与尊严:
1.坚决不做小老婆;
2.带她到日本求学;
3. 成家后,共同经营家庭,男主外女主内。
这个傲骨的姑娘,哪怕是危机关头,也不抛弃她对自由和自尊的追求。
这次从火坑逃出,让她真正领略了一把裴多菲诗歌诗歌所描绘的自由——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关于这次出逃,董竹君在自传中这样表述:
“一直被束缚在身心上的什么东西全部解除了!能向天空飞翔似的浑身轻松,乐开了花一样。这是我第一次对自由的体会,永难忘怀!”
那么,人格呢?
“竹君,今天才知道你的人格。”
这是签署离婚后,夏之时对董竹君说的话。
夏之时的人格,从离婚之后便分崩离析了。
董竹君的人格,却在她离婚之后越发纯粹起来。
1914年,夏之时27岁,董竹君才15岁,俩人正式结婚。
然而,夏之时却是个民国“直男癌”,婚后生活并不美好。
日本留学期间,董竹君学师范,但夏之时不允许她去学校上课,而是请了家教,怕她被人勾引走。
夏之时由日本返川,临走前给了她一把枪,除了防贼自卫,主要还是为了告诉董竹君,万一做出对不起他的事,就举枪自杀。
此外,他还特意派了他的四弟到日本陪董念书,监督董竹君的行为。
回川后的生活更是艰难。
婆婆等家族人不待见她说:
“一个卖唱得只配当姨太太罢了,况且嫁给我们这种大户算怎么回事?你赶紧给我娶个正房回来!”
久为人妇的董竹君
董竹君展现了她的高情商,初去四川时,她从老至小给所有人准备了一份礼物,初次见面给大家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在平日的生活里,对长辈恭敬,对同辈忍让,勤勤奋奋。
但她刚“摆平家人”,丈夫夏之时又因被解除了公职,脾气越来越坏,沉迷鸦片,活得越来越像个旧式遗老。
而董竹君呢,从离开青楼开始,她就在努力改变命运。
在日本时,她白天上课,夜晚挑灯奋战读书看报,常读到两眼红肿。
回川后,董竹君认为既然已经儿女成行,便积极地动用个人力量去改变家风,希望借此拯救这段婚姻已经在发霉、腐烂、变质的婚姻。
她动员夏之时创办学校。
她开办“富祥女子织袜厂”和出租黄包车的“飞鹰公司”。
她创业的初衷有两条,一是改善经济,二是帮穷人尤其是女性独立。
“富祥女子织袜厂”里面全是周围的穷苦女性,她创办的“飞鹰公司”不但福利比其他出租车公司好,她自己还常常亲自去给大家演讲。
从医疗保健常识到薪酬福利制度,再到企业理念,她的演讲内容丰富多彩。
她在主持家务、育儿以及创业中,展现了她动人的人格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