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自1998年发布以来,经历了21年的时间长河。修改工作多年酝酿,于2019年12月28日获得通过,并已在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
新《证券法》自其条文公布后,便引发了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从证券发行制度、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大幅度提高证券违法成本、强化投资者保护、强化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完善,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针对具体的修订变化,我们该如何分析解读呢?
鉴于此,梧桐树下特邀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熊川律师为大家分享:
新《证券法》七大问题专项解析
(附50个案例)
深度解读新《证券法》修订中的七个问题,内容包括:“持续经营能力”的理解和判断、注册制背景下“重大违法行为”的理解和适用、上市公司欺诈发行回购制度浅析、短线交易规则的完善、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中的五个实操问题、违规增、减持法律责任问题浅析、表决权公开征集制度的确立及完善。案法结合,干货满满!
针对新《证券法》中这几个问题涉及到的例如法条修订先后的比对、高频关注的重点、本次修改后现行配套规则可能存在的问题或变化、实践中的操作和问题、未来面临的挑战等方面都做了深入且细致的讲解,拒绝泛泛而谈!有助于大家了解这些问题的来龙去脉,更好地在实践中应用!
本次课程有三大特点:一是细,讲解细致;二是深,深度剖析;三是长,课程时长约6个小时。
熊川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业务领域:境内外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及企业重组、兼并收购、私募及对外投资、上市公司再融资、新三板挂牌、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争议解决。
代表业绩(摘选):在境内外上市领域,熊律师主导或参与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派科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某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某石油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洛阳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某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某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某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某著名绿色旅游观光股份有限公司、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某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某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某光电有限公司、东莞市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新疆某炭黑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企业的境内外首发上市项目。
熊律师主导了多家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私募投资,新三板挂牌及重组再融资;并且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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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线交易
《证券法》修订前后短线交易规定的法条比对
新《证券法》主要对短线交易的以下几点问题进行了修订与明确:
▶ 不仅规范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短线交易行为,新三板挂牌公司中的前述相关人员亦纳入短线交易监管范围;
▶ 短线交易的客体不仅包括股票,还包括“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将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中的“持有”明确规定为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 短线交易的豁免条款除“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外,增加了“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短线交易处罚力度加大,违反短线交易的处罚从原先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上升至“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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