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浙江经信
“浙江经信”公众号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主办,围绕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立足权威信息发布、及时政务公开、全力服务发展,打造一个前瞻、深度、多元的信息服务平台。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诡不言  ·  19张罕见的照片,绝大多数人都没见过! ·  12 小时前  
福建高院  ·  庭草碧波 身侧江河 | 法影斑斓 ·  19 小时前  
福建高院  ·  庭草碧波 身侧江河 | 法影斑斓 ·  19 小时前  
图虫APP  ·  OpenSeeTalks武汉报名|徐涛X徐盛 ... ·  昨天  
白鲸出海  ·  32亿美元规模的市场迎来开闸放水,Meta新 ... ·  2 天前  
旅拍誌  ·  夏天太适合拍绣球花写真了!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浙江经信

申报 | 2025年度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

浙江经信  · 公众号  ·  · 2025-06-06 15:32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二)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四)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指2022-2024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2024年度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2024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2024年度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五)2024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202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

(六)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七)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指提交申请日前365个日历天数)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申报时间




2025年度申报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县(市、区)级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31日、8月31日。省级分别于8月、9月安排评审;未通过评审的,9月底前统一组织复评;未通过复评且符合异议处理条件的,10月统一安排异议处理。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