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克里斯滕森特意指出,Uber就不是个“颠覆式创新”的例子。因为这个专车市场,并非是个低端市场,反倒比出租车高端了不少;著名的iPhone,颠覆了很多行业,创新更是多多,可iPhone至少在App Store推出前,并非是个“颠覆式创新”,因为对手机而言,iPhone是个满足高端需求、甚至超出了各种期待的一个产品。不过在App Store推出后,iPhone实际上是一个移动互联网设备了,针对于原来的PC互联网,有那么点像一个“暂时的、临时性、残缺感”的替代品(毕竟那时3G又贵又慢,手机屏幕也太小),所以,如果说iPhone是“颠覆式创新”,颠覆的不是手机领域,而是PC世界。
我们看身边案例,居然淘宝倒是个完美的颠覆式创新案例。淘宝在2008年以前,都是个“为边缘人群提供边缘产品”的平台,是各种大学生、死宅男购买水货手机、义乌小商品的好地方。2008年以后,才羽翼丰满,开始双线进发——其中
一条道路是“边缘人群买主流商品”
,就是那些大学生死宅男们,开始购买一些原本在百货公司、Shopping Mall里才购买的品牌商品了。
另一条路是“主流人群购买边缘商品”
,比如我本人就是那一年开始用淘宝的,买啥呢?比如加拿大的维生素、放耳机的木架子等我不方便在传统渠道买到的古怪细分产品。再过三年,淘宝这两条道路,终于在终点汇合——
主流人群购买主流商品
。当然,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后来的事情了,双十一的一天卖掉几百亿之类。
另一个在我们身边,被我们都快懒得提的案例——麦当劳居然也是。其实麦当劳刚刚出现之时,最喜欢吃的人居然是股票交易员们,因为只有他们的午饭时间才太短。大部分主流市场的人们吃中饭,还是需要有点“桌边服务”的,可以慢悠悠吃一顿。大多数人对几分钟啃一个汉堡当午餐还是心存鄙视的……无所谓,反正“边缘人群热爱的边缘产品”太扎实,基本面巩固后,麦当劳也逐渐开始那两条道路的进发——主流人群有些也开始接受“快餐”这个概念了,偶尔也吃吃。而边缘人群,渐渐越来越接受这种用餐方式,开始越吃越频繁,不仅中午饭吃,晚饭也经常了。最终,熬到了全世界生活节奏都加快,麦当劳变成了无数主流人群的主流吃饭选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