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与破产有关的127件被引用的法律法规中,有82件被引用于司法案例,其中,12件被500例以上的司法案例引用。引用最多的是《企业破产法》,数量约11.1万余例;引用数量超过4000例的有4部司法解释,分别为2002年发布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的若干规定》、2013年发布的《规定(二)》、2017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2011年发布的《规定(一)》引用的案例,依次有5634例、5261例、4576例、4033例。引用案例数量在500-1500例之间的有7部,其中,近三年发布实施的有1部,为2019年发布的《规定(三)》,引用的案例有847例。
图6 与破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司法案例中的引用(500例以上)
《企业破产法(试行)》实施以来的32年间,引用该法的司法案例仅有1294例。《企业破产法(试行)》共有43条,其中被司法案例引用的法条有35条,8条未被引用。案例引用数量10例以上的共有16条,第37条被引用数量最多,被97例案例引用。其次是第4条,被78例案例引用。案例引用最少的数量为1例,分别是第13条、第30条、第33条和第36条。
《企业破产法》实施至今,已有13年,引用该法的司法案例有11.1万余例,约为引用《企业破产法(试行)》案例的86倍。《企业破产法》共136条,已全部被司法案例引用。被引用法条中,案例引用数量达1500例以上的法条有25条,10000例以上的有5条,依次是第2条、第7条、第46条、第21条、第3条。其中,被引用最多的是第2条,共20992例。该条是对《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与破产原因的规定,因此,在法院审理破产案例中经常被引用。
为了更好地适用《企业破产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发布了第一件开创性、系统性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与试行的企业破产法共同构成当时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基本规范,是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起草的范本和基础,为2006年修订颁布《企业破产法》奠定了坚实的司法实证基础。《意见》的引用法规有5件,引用案例有83例。本司法解释共76条,在司法案例中被引用的有29条,未被案例引用的有47条。
2007年《企业破产法》施行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2013年和2019年先后又发布了三件司法解释。2011年发布的《规定(一)》共计9条,全部引用于司法案例,引用案例为4033例;2013年发布的《规定(二)》共计48条,已被司法案例引用的有46条,引用案例为5261例,未被案例引用的有2条;2019年发布的《规定(三)》共计16条,已被司法案例引用的有13条,引用案例为847例,未被案例引用的有3条。
在《意见》已被引用的29条法条中,被引用最多的是第22条,有14例;被引用较少的有11条,均仅有1例。
在《规定(一)》已被引用的9条法条中,被引用最多的是第1条,有2375例,被引用较少的是第8条,仅有4例。
在《规定(二)》被引用的46条法条中,引用案例100例以上的法条共有15条,其中,第23条被引用最多,有1071例。
图12 《规定(二)》法条在司法案例中的引用(100例以上
)
在《规定(三)》被引用的13条法条中,第8条被引用最多,有494例;被引用最少的是第11条,仅有1例。
“北大法宝”与破产有关的纠纷的司法案例约有近8.7万例。其中,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参阅案例、核心出版物刊登的案例共计407例。本文从案由分布、参照级别、案件类型、审结年份、地域分布、审理法院、法院级别、审理程序、文书性质9个维度归纳分析与破产有关案例的数据特点,探究有关破产纠纷案例呈现的趋势。
(一)案由分布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案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修改后的的通知》(法[2011]42号)中的第七大部分的“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一级案由项下第四大类的二级案由,项下又细分16个三级案由,其中“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和“取回权纠纷”两个案由分别细分出第四级案由各2个。“北大法宝”中,与破产有关的纠纷案例涉及《民事案例案由规定》中的全部破产类案由,其中,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例最多,约3.4万例,总占比约39.1%;其次是申请破产清算案例,约2.9万例,总占比约33.3%;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排名第三,为9782例;破产抵销权纠纷案例最少,仅有2例。
图14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案由分布
(二)参照级别
从“北大法宝”司法案例的9类参照级别来看,与破产有关的指导性案例1例[1],参阅案例3例,公报案例5例,应用案例34例(援引指导性案例的案例),评析案例44例,经典案例158例,典型案例240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35例,地方法院发布202例,专门法院发布1例,其他机构或社会团体发布2例),法宝推荐约3万例,普通案例约5.6万例。
图15 与破产有关的案例参照级别
(三)案件类型
能够明确案件类型的8.5万余例与破产有关的纠纷案件中共涉及7种案件类型,即民事案件、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其他案件、管辖案件、司法制裁案件、非诉保全审查案件和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其中民事案件的数量最多,约6万余例,总占比71%;其次是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约1.9万例,总占比22.1%;其他案件的数量有5277例,总占比6.2%;管辖案件、司法制裁案件、非诉保全审查案件、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的数量较少,总占比0.7%。
图16 与破产有关的案例案件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