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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偿救援,你了解多少?

中国风景名胜区  ·  ·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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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要点

       2月2号,两男一女3名登山者违规攀登四姑娘山玄武峰。其中一名男子陈某中途因体力不支,提前退出;黄某和男友韦某继续攀登,并遭遇险情,黄某腰、腿摔伤后,遇难。由于当地天气条件恶劣,搜救人员还没有成功抵达事发地点。今天,搜救人员将再赴事发地点,尝试救援。这次在四姑娘山遇难的登山者属于违规登山,而且当前的救援需要请当地的专业团队。这势必会产生费用,目前这笔费用还没有着落。

      其实这样的窘境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在涉险驴友的救援中了。为了应对这类难题,黄山风景区计划在今年启动有偿救援,要求违规进入景区涉险的驴友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


       那么问题来了,救援费到底该怎么收?


各界对“有偿救援”的观点

       据黄山风景区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葛旭介绍,仅2016年黄山风景区堵截、查处“驴友”违规活动达24批212人次,2017年的数字是5批109人次。


      在各类救援中,难度最大、危险最高、费用最多的是对“驴友”,即“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旅游者”的救援。


      每年救援直接费用支出达到数十万元, 由于有偿救援机制尚未形成,这些费用开支基本上都由管委会支付,给管委会带来了巨大的安全压力和经济负担。而有偿救援,不仅可以缓解管委会的经济负担,更重要是,这会促使驴友们在冒险之前更加理性地权衡利弊,有所顾忌。


      当然,如何制定一个适合本地的有偿救援制度,确定收费标准,黄山仍在摸着石头过河。葛旭芳表示,现阶段黄山的有偿救援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其中更多的细节规则或许仍待商榷。诸如如何计价、如何收费等等问题,春节后将组织调研、论证。需要强调的是,即便是有偿救援,也会坚持“救援第一,有偿第二”的原则。


      一是先救人后收费原则。二是有偿救援与公共救援相结合原则,体现黄山风景区的社会责任和担当。救援完成后,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追偿合理的救援费用,体现社会公平。


律师:有偿救援制度,应事先做好制度铺垫


      黄山风景区的做法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不少媒体为此点赞,认为驴友该为自己违规的冒险承担责任,有偿救援可以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更有人担心,一旦救援力量依靠商业运行的话,会不会出现坐地涨价之类的道德风险?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建议,需要事先做好制度铺垫,在此基础上设计出完善的有偿救援制度。“我觉得应该是出台一个比较完善的、具体的一个规定,或者说是授权给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来予以完善。至于应该如何收费、收多少、是否有商业保险介入?需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来规定相应的规则。”


专家:救援成本高,收费也合理


      实际上,黄山风景区计划推出的有偿救援,并非国内首例。此前,四川亚丁风景区已经突出了有偿救援服务。而在国外,有偿救援服务更是已经非常普遍。华侨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谢朝武教授认为,无论驴友是否因为违规游览而身处险境,他们都有得到救援的权利。


      “从人权的角度来讲,只要他遇险了,他就有权利获得救助。如果他明显违反规定,而导致救援的机构必须花费更多人力和物力,支付更多的救援成本来实施救援的时候。这一部分救援的费用花费,确实是向违规的旅游者来求偿的。”


专家:商业救援只能是补充


       针对有人提出的救援属于公共服务,不该收费的说法。有媒体反驳,应急救援是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而不能要求它给个别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冒险行为买单。那么,针对偏爱登山这类高风险项目的驴友而言,怎样的救援体系才能兼顾效率和公平呢?谢朝武认为,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发展公共救援为基础,公益救援为主力,商业救援为补充的全面的救援体系。


      “政府应该向旅游者提供基础性的公共救援。在这个基础上,还应该通过大力扶持志愿者组织的发展,提供公益性和专业性兼具的公益救援。作为企业机构,像景区,可以通过门票和责任保险等机制来提供必要的商业救援服务。如果旅游者从事探险等特种旅游活动,必须认识到,公共救援资源有限,不能苛求公共力量在实施救援时候的效率和专业性。我们提倡,最好去购买旅游救援险,来支付救援的费用。就是说,把消费行为做在事前而不是事中、事后。”


网友表态大逆转


      黄山实施有偿救援的新闻一出,几乎一边倒地得到了网友们的支持。


      网友“占卜师南希”:支持!让巨婴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网友“侯长刚”:擅自冒险的人,谁都没有义务去救你!不听劝告的朋友,首先出事不要怪任何人。


      网友“e的瞳孔”:应该多加一条,如有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死亡,应由被救援人员赔偿给救援人员家属相应的费用。


     人民日报也在微博上表态有偿救援早该施行:“生命之重,无需金钱测量。但一些人以违规为能事,把犯险当乐事,不仅置自己于险境,还滥用公共救援资源。更有甚者,拖累施救者付出生命代价。有偿救援,契合旅游法相关规定,早该施行。拒做任性‘巨婴’,敬畏生命,遵守法规,请从约束自身行为开始。”


部分媒体对有偿救援持保留态度。


      南方网认为,登山等冒险的旅游方式,本就充满着很多不确定和不可预测的因素,对于一些经验并不丰富的驴友而言,迷失方向、陷入险境在所难免,公众不能对驴友太过苛刻。


      中国文明网也表示,当游客、驴友或是普通的公民遇到险情报警求救时,不管是景区还是地方政府,应当把救命放在第一位,这是政府执政的职责所在。如果政府将这项职责让位于付费救援,恐有失责之嫌。


      将时间回溯到2011年,《新京报》曾就有偿救援做过调查,结果却与现在的舆论大相径庭:有49.3%的受访者认为不应该有偿,因为公民纳税已经包含了紧急救援的费用,仅有18.5%支持有偿救援。


“驴友”违规受困屡见不鲜

      黄山有偿救援的消息也让不少网友想起了2010年的复旦大学18名驴友被困黄山的事件。2010年12月,18名驴友进入黄山一段未开放的区域“探险”,这并不是通过买票进入的一般景点。结果因为装备不足、天气恶劣等原因被困。


      接到报警后,上海警方与安徽警方联动,安徽警方派出200人连夜上山搜索救援,公安、消防、森林防火等有关单位协同配合,最终成功找到18名大学生。在下撤过程中,参与救援的警察张宁海因下雨路滑,不幸坠入悬崖。“我来给你们照路,你们跟着我走。”这是张宁海生前的最后一句话。


      2016年10月2日,北京一行五人企图穿越已被禁入的小五台山保护区,其中一名驴友在最高峰坠崖。张家口蓝天救援队彻夜救援,终将坠崖男子平安送至山下。


      同月4日晚,湖北20名驴友在宜昌点军区深山进行户外探险时失联。当地民警组织村干部、村民合力搜救,最终转危为安。


      但不是所有的困境都能转危为安。2016年10月6日,山东籍男子石某跟着团队从木里违规穿越至亚丁,出


      现严重高原反应,同伴向景区求助。然而,在了解景区有偿搜救制度相关条款后,他们并未选择有偿搜救,又与景区派出所取得联系,随后景区派出所等组成搜救队伍前往事发地搜救。遗憾的是,石某已因高原反应严重,疑似引发并发症离世。


有偿救援早有先例

       2014年10月,四川省亚丁景区是国内第一个出台实施有偿救援制度的大型景区。亚丁景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许多驴友不听劝阻,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想要征服亚丁证明自己,却付出惨痛的代价。长期以来,保护区救援都处在“治标不治本”的尴尬境地。为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决定制定出台有偿救援制度。


      首位向亚丁景区支付了2万元搜救费用的当事者白鑫认为,高山救援风险大、难度高,有偿救援可以接受,但“不能先给钱才救人,肯定应该救人第一,而且费用标准最好由物价部门核定”。


      去年十一期间,3名驴友在穿越卧龙自然保护区时被困山上。经当地公安人员了解,被困人员并未做登记备案,属于违规穿越。经过6天5夜的救援最终获救。


      随后,卧龙森林公安局对3人进行了处罚,除每人5000元的罚款外,还需共同承担4万余元的救援费用。而此次救援共投入人力、物力等费用总计64506.10元。


      2016年5月,无锡男子邹某独自进入四川黑竹沟景区后音讯全无,家人及景区连续搜救17天未果,而后发现他现身拉萨。据悉,该男子早已准备好此次“失踪”之旅。黑竹沟景区对邹某作出罚款1000元并承担搜救费用6.3万元的处理决定。


有法可依,但仍需完善

       有偿救援虽然还存在一定争议,但在我国法律上也是有相关规定的。《旅游法》第十五条规定: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八十二条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 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看似能够震慑任性的驴友,告诉他们没有“免费的午餐”,但法律仍需进一步完善。比如有偿救援制度设计,以及先救援再付款的重要性,我国有关户外探险的法律条款需要完善等,以免出现如2016年在亚丁景区出现的违规穿越的驴友不选择有偿救援而不幸离世的情况。


部分国家救援条例

澳大利亚:大部分救援工作免费 救护车等费用需游客自付


      据《全球华语广播网》澳大利亚观察员胡方介绍,澳大利亚的景区规范以警告说明加罚款为主,对于违规者的处理可谓严格到“不近人情”,即便游客因自身越轨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罚款依旧照章办事,甚至追究其家人。


      罚款是一回事,救援工作是另外一回事。澳大利亚大部分的游客救援是免费的。对于一个绝大部分城市靠海的国家,澳大利亚的游客救援工作中,水上救援会远多于陆地上的丛林救援。比如悉尼著名的邦迪海滩救援就是一群多次登上荧幕的全国闻名的救援人员。


      2月6日,对于邦迪海滩救援队来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80年前,也就是1938年的这天,聚集了3万5千人的邦迪海滩突然遭受到了巨浪袭击。年轻无畏的海滩救援队员们义无反顾地冲入大海向那些被海浪卷走的游客施以援救,除了救援免费之外,他们甚至可能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这场灾难,被称之为“邦迪黑色星期天”。


      虽然救援工作大部分是免费进行的,但是后继的服务可并不免费。比如救护车送往医院。对于澳大利亚大部分州来说,救护车不包含在全民医保体系内,需要自己付这个费用。对于游客来说,要严格按照景区的要求进行游览,如果超出了界限范围,尽管救援服务很多是免费的,但是前有罚款,后有救护车费用,算下来,开支也不小。


日本:利用公共机构直升机搜救免费 民用直升机自费费用高昂


      日本景点的门票普遍比较便宜,所以在日本因逃票而陷入险境的游客并不多,不过为求刺激冒险的游客也不少。《全球华语广播网》日本观察员蒋伟说,虽然政府机构组织救援完全免费,但在公共救援物资有限的情况下,民用救援应急顶上,费用可就十分可观了。比如富士山,尽管是世界文化遗产,但为了让更多的人接近它,并不收费。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前往,也不需要另辟蹊径。


      不过,包括富士山在内的许多山脉,一年当中有一段时间会对极易发生雪崩的区域采取封山措施。即便如此,还是有旅游和登山爱好者前往。日本国土交通省的调查显示,2016年,在山岳地区发生了近2500起事故,涉及近3千人。


      如果需要救援,警察、消防、自卫队的直升机是免费的,由于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参与搜救是职责内的事情,所以不产生费用,但民用直升机会收费。


      如果公共机构的直升机中没有空闲机,不得已的情况下需要自费。一小时的搜救费用约为50万-80万日元,平均人民币4万元左右。除直升机的费用外,还需支付搜救人员的人力费、装备费用、交通费以及餐饮费等,再结合搜救的难易程度,总体费用会非常高昂。如果是公共机构出动,则最终由所在省份的政府买单,但被搜救的人员有很多外省市的人群,因此有一些省份也在讨论针对外来登山人员进行收费。


俄罗斯:免费救援国家公民


      俄罗斯地广人稀,旅游景区的人力资源配置实在有限,景区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无法完成安全救助的情况下,会首先联系当地的紧急情况部。无论游客是否因为不听劝阻或者不按规定发生危险,紧急情况部都要第一时间免费实施救援。


     《全球华语广播网》俄罗斯观察员张舜衡介绍,俄罗斯紧急情况部紧急事务管理司副司长安德烈•莱高辛表示,该部门明文规定了一切救援对公民只能是免费。因为作为一个有国家预算的政府部门,完全有义务免费救援自己国家的公民。


      以坐落在俄罗斯的欧洲最高峰厄尔布鲁士山为例,无论有关部门如何警告其冰雪融化、恶劣天气和雪崩隐患,但总有游客不听劝阻,忽视禁令,冒险上山。为了这些不听劝阻的游客,紧急情况部每年都要进行大规模的搜救行动,每次行动都要花费10万至50万美元,约合63万至315万元人民币。由于当地救援队还没有配备直升飞机,只要事态稍有恶化,就必须紧急从索契调配飞机。此类飞机飞行每小时最低要花费6万卢布,约合7千元人民币。


      除了不听劝阻的游客,还有违反禁令的居民。在俄罗斯远东和芬兰湾两个地区,每年都有渔民无视危险警告,冒险凿冰打渔。一旦发生意外,救援行动就要花费10万至100万卢布,约合1万1千至11万元人民币的开销,甚至每个冬季都要救援达到500人。但迄今为止,这些紧急救援行动从来没有对不听劝阻的游客和居民收过一分钱。






记者:

任梦岩 刘涛

徐秋韵 刘璐 

梁明星 张建亚 

汪丽华 雷蕾原 


摘自中国之声中国 

内容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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