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因果律,表示任何一种现象或事物都必然有其原因,即 “物有
本末
,事有
终始
”
。可以说,这是研究科学,最重要的,最基础的一条规律了。凡事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苹果为什么下落,蒸汽如何带动机器运行。这必然会有背后的原因。正是因为万事万物之间存在这种因果关系,我们才有可能研究科学。否则,今天这样,明天那样,没有因果关系可言,每天都像是猜妹似的,那也就不用研究。我们从小接受的正规教育,告诉我们,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以被人掌握。但是,哲学中一个重要的话题,就是不可知论。今天是没时间详细展开说了。咱就说说休谟,是怎么对因果律下手的。
刚才说,休谟认为知识有两类。一类是像逻辑和数学那样,逻辑严谨又不依赖于外物存在的知识,一类是我们感官体验到的知识。
那么,因果律属于第一类知识吗?我们能不依赖于经验,只靠逻辑推理推导出因果律吗?
显然不能。
一个因果律是否成立,总要关系到具体的事物,事件。每个因果律都是一个
具体的事件。无法从中抽象出一个通用的法则。
那么,因果律可以靠经验总结出来吗?
比如在地球上,苹果一离开树枝肯定会掉在地上,我们通过日常经验就可以认识到这一点。“苹果离开树枝”和“苹果落在地上”这两件事中存在因果关系吗?还真就不一定,因为你就算之前无数次看到苹果离开树枝落到地上这个现象,你也不能保证,下一次苹果还一定会落在地上。你可能感觉,这不是纯粹的抬杠吗?
我们看看,什么叫因果律呢?“如果A事件发生了,那么B事件一定会发生。”更严格的说法是:
一、A事件发生在前,B事件发生在后。
二、这个关系是必然的。
比如说,苹果必然落地的事件我们可以分解为:
一、“苹果离开树枝”发生在前,“苹果落地”发生在后。
二、这二者的关系是必然的。
问题是,通过经验,我们只观察到的是因果律中的第一条“A事件发生在前,B事件发生在后”。那么第二条呢?这个关系的必然性我们是怎么观察到的呢?这个“必然”能让人看见吗?这个“必然”能让人感觉到吗?并没有,“必然”这个东西不在我们的经验范围之内。我们之所以认为这里有“必然”性,只是因为我们过去无数次看见了这两件事连在一起发生,所以我们就想当然地认为,这两件事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在未来也会永远连在一起发生。有人可能会说虽然我们每天看见苹果下落并不能推知明天苹果也会下落,但我们可以通过万有引力定律推得这一点,如果你也这样认为,那么你恰恰是中了休谟的套路了。凡是用更基本的科学定律,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用这些为日常的因果辩护的人,都犯了这样的错误。
想想看,我们到底是怎么知道那些科学定律的呢?万有引力定律是如何得到的呢,这是牛顿研究太阳系行星的运动,再通过地球月亮检验得知而来的,于是,休谟完全可以说,你检验这些行星确实是成立的,你怎么能保证检验其他物体的时候一样成立呢。而且,你今天检验是成立的,怎么保证明天检验还成立呢。凭什么说,你的这个理论可以放之宇宙皆准呢,所以,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的尺度上,我们得到的这些结果,总可以是看成一个又一个特例,所谓的科学,只是把这些特例串起来,提出了符合过去各种现象的工作,但是你凭什么就说未来也符合你的要求呢,科学也无法在这个基础层面上为自己辩护,更常见的情况是,出现了新的现象,然后科学家们再修补自己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