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划片及调整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切实遵照执行。
一、提前开展适龄儿童、
少年摸底调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
每年2月份以前启动当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的摸底调查,会同公安、卫生、房管、街道、社区等部门和组织,对区域范围内(含新建小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以及特殊儿童、少年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
开展调查摸底应坚持部门联动、科室联动、家校联动。要创新手段,积极开发大数据信息平台,加强对本区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调查、登记和分析,增强对适龄儿童、少年数据调查的准确性。
二、合理划分入学范围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尊重历史、保障公平、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区域内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学生人数、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社区、路段、河道、门牌号、村组等,合理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范围。
2.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等情况,
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各区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入学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3.
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般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条件成熟的区校,可试点探索多校划片的方式。
实行多校划片的,应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学校招生名额,工作方案须报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4.各区公办初中学校可以按照社区单校划片,也可以按照小学学校分布划分,实行小学与初中“整校对口”。
三、完善入学划片调整工作机制
1.入学划片调整要严格工作程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调查研究、各方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的入学划片调整工作机制。入学划片调整初步方案形成后要充分征求相关街道(乡镇)、社区(村)、利益群体等的意见;相关单位、群体对初步方案意见分歧较大且难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听证;若入学划片调整方案涉及面较广或调整难度较大的,要做好风险评估,审慎决策。方案基本成熟后,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区政府同意。
2.
入学划片调整工作程序应提前启动。
当年交付使用的新、改、扩建学校入学范围划分或现有学校入学范围需作调整的,应提前确定,并向相关社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