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构建我市完整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规划》首次构建了到2020年,我市完整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主要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实施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守护全市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的城市三级、农村三级、全市四级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医院
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由政府主办,根据属地层级的不同,分为县办和市办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