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批评了江西瑞金一中南校区某教师要求学生下跪写检讨的事件,认为这种惩戒方式属于精神暴力,违背了教育的初衷。文章提出,真正的教育应该是心心相印的活动,需以尊重为土壤、法治为框架、关爱为养分。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整个社会应加强监督,共同营造尊重学生、依法施教的教育生态。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教师要求学生在走廊外下跪写检讨
瑞金市教育体育局已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并对涉事教师停职检查。
关键观点2: 教育尊严与价值的崩塌
学生被迫下跪,反映了部分教育工作者法治意识的淡薄与教育能力的缺失,严重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与心理健康。
关键观点3: 需要加强教师法治培训与师德考核
教育行政部门需明确“惩戒教育”的边界与程序,教师需知道“可为”与“不可为”,并加强对教师的法治培训与师德考核。
关键观点4: 需要建立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
学校应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并制止教师的不当行为,共同营造尊重学生、依法施教的教育生态。
关键观点5: 教育的使命与原则
教育承载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必须以尊重为土壤、法治为框架、关爱为养分。
正文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江西瑞金一中南校区,疑似一名教师要求学生在走廊外一字排开,跪在地上写检讨。6月16日,瑞金市教育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经核查,瑞金第一中学教师徐某某在教学管理中存在体罚学生行为,现已对该教师停职检查,该局将依规依纪进行处理。(6月17日 《现代快报》)
当学生被迫“跪下去”,教育的尊严与价值也随之崩塌,因为真正的教育,从来无法用屈辱浇灌出独立人格的参天大树。“跪下去”的教育,教育不出“站起来”的孩子。
陶行知先生曾言:“真的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唯独从心里发出来,才能打动心灵的深处。”当教师选择用“下跪”这种带有强烈侮辱性的方式惩戒学生,本质上是将教育异化为权力的宣泄,将学生视为被征服的对象。这种行为不仅无法让学生真正认识错误,反而会在其心灵深处种下自卑、恐惧与反抗的种子,严重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与心理健康。
更值得追问的是:“真正该检讨的是谁?”涉事教师或许认为,自己是出于“为学生好”的初衷,希望通过严厉惩戒纠正学生的不当行为。然而,这种做法暴露出的是部分教育工作者法治意识的淡薄与教育能力的缺失。真正需要“检讨”的,不仅是涉事教师个人,更是整个教育体系中对教师法治教育与师德培养的不足。
近年来,“惩戒教育”的边界与尺度一直是教育领域热议的话题。必须明确的是,“惩戒教育”绝非“侮辱教育”,二者有着本质区别。惩戒的目的,是让学生认识错误、承担后果,从而实现自我成长;而侮辱,则是以伤害学生人格为手段,满足教育者的控制欲。“下跪写检讨”已超出教育惩戒的范畴,沦为对学生的精神暴力,与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