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福建司法系统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提供法律服务所采取的措施,并关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政策。文中详细列出了福州、厦门、泉州三地的就业创业政策指南,包括求职实习、就业服务、就业奖补、创业扶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和申请渠道,同时提供了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福建司法系统的职责与关注重点
福建司法系统致力于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提供法律服务,并特别关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政策,为他们提供全面的政策指导和支持。
关键观点2: 福州的就业创业政策
福州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包括求职实习、就业岗位推荐、求职免费住宿、人才储备补助、就业见习补助、档案接收保管、落户“零门槛”、简化就业手续、就业奖补、市级D、E类高层次引进人才落地补助、万元生活补贴、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三年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地铁、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企业一线就业行动一次性到岗交通补助等政策支持。
关键观点3: 厦门的就业创业政策
厦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就业岗位推荐、一次性求职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档案接收保管、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就业“红娘”补贴、创业扶持、住房保障、落户政策等政策支持。
关键观点4: 泉州的就业创业政策
泉州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包括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一次性求职补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马兰花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审资助、创业担保贷款、泉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就业岗位推介、就业奖补类、创业扶持类、基层项目类、住房保障类、公共服务类等政策支持。
正文
小型微型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按企业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申请渠道:
向营业执照住所地的县(市、区)就业中心申报。联系电话:0591-87305715。
(十五)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福州市上年度灵活就业窗口最低缴费额的65%,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渠道:
向常住地属地的社区(村)就业服务平台就近申报灵活就业并申请当年的社保补贴。
(十六)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在福州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助。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内只能申领一次。
申请渠道:
1.向常住地属地的县(市、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
2.保险公司代为申报。
(十七)“企业一线就业行动”一次性到岗交通补助
通过参加“企业一线就业行动”新入职并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毕业院校所在地发放一次性到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福建省内福州市外200元/人,福建省外500元/人。每名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到岗交通补贴。
申请渠道:
由提供“企业一线就业行动”岗位的企业统一向所属辖区的县(市、区)人社局申请。
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福州市工商注册开业三年内的创业项目可参评。福州市每年评选出100个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10万元创业资助。
申请渠道:
闽政通→搜索“福州社保”→就业创业→点击“植根榕城”。
(十九)创业担保贷款
在福州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均不超过3次,政府部门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
申请渠道:
1.电脑端:登录“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https://www.fjjfypt.com/jfy/home/index)网上申报;
2.移动端:关注“福建金服云”微信公众号→“热点政策”→“创业担保贷”。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二十)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首次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且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所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及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的,可申请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渠道:
1.移动端:闽政通→搜索“福州社保”→就业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2.线下渠道: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
政策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二十一)创业租用场地补贴
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福州市创业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可申请不超过实际支付场地租金50%、每年最高5000元的创业租用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渠道:
1.移动端:闽政通→搜索“福州社保”→就业创业→场租补贴;
2.线下渠道: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
政策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二十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在福州市工商注册三年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招收员工,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申请时的在岗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累计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申请渠道:
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在福州市市属、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区属单位工作,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以上且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取得《“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两年有效期内可申请5折承租90平方米人才租赁住房。
(二十四)人才限价商品房
在福州市市属、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区属单位工作,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以上且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两年有效期内可分别按市场价8折购买90平方米户型、9折购买70平方米户型的人才限价商品住房。
(二十五)购房补贴
在福州市市属、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区属单位工作,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以上且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两年有效期内可分别申请享受5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
(二十六)公积金贷款贴息
在福州市市属、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区属单位工作,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以上且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0年10月27日以后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两年有效期内可分别申请享受10年额度200万元、10年额度100万元、6年额度100万元购房商业贷款贴息。
(二十七)租赁补贴
在福州市市属、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区属单位工作,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以上且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0年10月27日以后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两年有效期内可分别申请享受2500元/月、1500元/月、600元/月租赁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申请渠道:
以上五项《“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申报公告将公布在福州市人社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咨询电话:0591-87119523。
(二十八)酒店式人才公寓
2018年后引进落地到福州市,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优秀博士,以及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特殊优秀人才,可申请租住酒店式人才公寓,租金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纳税属地政府各承担三分之一。
申请渠道:
向主管部门或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上述人才住房政策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同一时期不重复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不叠加享受。
上下滑动查看↑↓
依托厦门人才网搭建“校园云招聘”平台,持续开展“百城千校万人——毕业生云端大招聘”及线上线下对接活动,广泛征集发布招聘信息,配套提供岗位匹配、在线交流、视频面试、简历一键投递等便捷式、智能化服务,为有意愿来厦的毕业生提供“全天候”“全流程”云端求职服务。
申请渠道:
访问途径一:关注“厦门人才网官网”微信公众号,通过“服务——云端大招聘”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访问。
访问途径二:登陆厦门人才网(https://www.xmrc.com.cn/),通过「百城千校万人——毕业生云端大招聘」专题海报进行访问。首页滚动栏点击专题海报或者点击菜单栏「校园招聘」,进入二级页面访问。
咨询电话:0592-5396595或12333
(二)一次性求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