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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 | 汇总:代表委员们今年的涉知识产权提案议案建议

中国信通院知产与创新中心  · 公众号  ·  · 2025-03-13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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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共享恶意抢注黑名单信息,共同打击跨国恶意抢注行为。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建立跨境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提高对恶意抢注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现行《商标法》曾于2019年4月进行第四次修改,新法一方面规制了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等商标注册行为,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比如,新法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强化了注册申请人的使用义务。(来源: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实习生 汪子涵)


耿福能代表:应重点保护传统中医药及老字号驰名商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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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来自医药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集团董事长耿福能连续多年呼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大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医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借助科技手段提高中医药研发水平。


3月3日,耿福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最近这10多年来,我一直坚持一个观点——中药的发展,必须走科研这条出路,否则的话,中药企业永远都是孤芳自赏。而要走好科研创新这条路,必须保护好知识产权。”


耿福能经过调研发现,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面临流失的风险。近年来,国内中医药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受自身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缺乏等因素影响,造成了商标被抢注、专利被无效等诸多问题。


“品牌强力保护是一个国家引领企业家向善的最大动力。知识产权保护是我们企业、国家、民族创新的灵魂,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没有创新,没有创新就没有新质生产力。我国中医药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持续加大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耿福能说。


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和调研成果,耿福能准备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加大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相关建议,呼吁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法治体系建设,在司法实践中,加强对传统中医药企业、老字号企业和驰名商标企业的重点保护;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把打击市场上各种剽窃、损害企业商标商誉行为落到实处细处,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判决中释理说法,强化知识产权审判程序正义,支持推动品牌经济健康发展,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来源:华夏时报,记者:于娜)


曾娜代表:加大线上平台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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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群体对白酒,尤其是低度酒、果味白酒、预调酒的兴趣逐渐增加,多元化的需求更需要多元化的渠道进行满足。”全国人大代表、泸州老窖传统酿造技艺第23代传承人曾娜认为,优化电商渠道布局,打通线上线下边界,利用数字化技术实现精准营销,同时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管理和合作,规范线上销售行为,确保价格稳定和产品品质,是推动行业进步与发展的关键。


“白酒知识产权保护也随之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曾娜介绍,今年,她将围绕白酒国际化、白酒知识产权保护、白酒联合申遗等行业问题,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天然气稳量保价问题,形成4项建议。


聚焦电商平台的白酒知识产权保护,曾娜提出,电商平台要建立授权公示与核验机制,提高准入门槛与保证金制度,并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动态监管。司法系统要推动立法与司法解释更新,加大线上平台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司法震慑。


此外,曾娜还建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税务局等部门,构建起国家级授权信息查询平台,制定专项治理政策,推动行业标准及白名单制定,强化税收监管与数据共享,实现多部门信息联动,提升稽查效率。(来源: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张燕冰)


王臻代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让“国货之光”更加璀璨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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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鄂尔多斯控股集团总裁王臻将围绕提振消费、赋能乡村振兴、加强国货品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出建议。


“知识产权是国货崛起的坚实后盾,它赋予了国货品牌创新的活力。不仅是鄂尔多斯品牌,还有众多的品牌,从衣食住行到大国重器,从不同领域提升了国人的生活品质,助力中国经济发展。”王臻在调研中发现,中国品牌在知识产权领域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针对名牌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各种明目张胆的抄袭和“傍名牌”现象不在少数。


王臻建议:一是从法制层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完善相关法律行政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和法规;二是需要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为品牌创新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强化平台主体责任,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上销售平台,都要列入治理范围,加快信用记录共建共享共用步伐,构建平台诚信机制。


王臻表示,希望通过各相关方卓有成效的工作,让“国货之光”更加璀璨夺目。(来源:上海证券报,记者:杨翔菲 曾庆怡)


顾祥悦代表:严厉打击电商平台虚假宣传,预防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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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今世缘酒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顾祥悦带来了关于加大对电商平台监管力度的建议。


这是电商低价大促持续冲击白酒价格秩序这一大背景下,首次有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政协委员从酒业立场出发提出针对规范电商平台的系统性建议。


电商对经济发展贡献不可替代,也是大势所趋,但线上线下各类经营主体诉求多元化日益明显,统筹兼顾企业发展利益、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难度加大,对其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应予以规范。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明确提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其在促创新、扩消费、稳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以酒行业为例,顾祥悦指出,线上电商平台存在低价倾销扰乱市场、假货与窜货问题频发、刷单与偷逃税款等干扰市场机制合理运行的行为,不仅加剧行业恶性竞争,更威胁实体经济稳定,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他认为,为预防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亟需通过政策引导与监管升级,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需要从多个方面强化电商平台监管。


首先,完善价格监测与干预机制。


他认为,可建立酒类产品线上价格备案制度,要求电商平台对白酒销售价格进行动态监测,禁止为吸引流量低于出厂价倾销;严厉打击电商平台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对违规低价销售平台实施约谈、罚款等惩戒措施,并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第二,强化税收监管与数据共享。


顾祥悦建议,尽快出台《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对电商平台实行严格的税收稽查机制,强制平台按季度向税务部门提供商户交易数据,打击刷单、虚开发票等偷逃税款行为,并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信息联动,提升稽查效率。


第三,还要规范直播带货与授权管理。在各类线上白酒销售方式中,直播带货渠道的假酒、仿酒、虚假宣传、未经授权违规销售等现象近年来尤为突出。


对此顾祥悦建议采取多项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平台规则、直播电商等方面监管制度;健全店铺准入门槛、授权审核机制等制度;要求电商平台严格审核店铺授权,须品牌方提供官方授权才能开店。规范直播带货行为,要求直播平台对带货主体进行资质审核,确保货源可追溯、授权文件齐全;直播带货要求主播明示产品来源与价格依据;对于违规主播采取严厉处罚措施,对情节严重的主播和商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加大假货打击与维权支持。


要推动对线上商家的规范,离不开平台方的支持。顾祥悦建议,推动电商平台与酒企共建防伪溯源系统,简化假货投诉流程,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消费者维权,降低举证成本。


第五,鼓励线上与线下协同发展。上述建议并非对线上电商的发展提出限制,而是强调规范、引导线上商家合法合规经营。


顾祥悦建议,可引导电商平台与酒企建立直营合作,减少中间环节,保障价格体系稳定,同时对合规经营的线下经销商给予税收减免或补贴,支持其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能力。(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钟宝申代表:牵头制定光伏产业国际标准 防范“僵尸专利”等恶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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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宝申建议,加强光伏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原创技术发展。


中国光伏企业技术实力领跑全球,目前,在电池效率纪录和量产组件效率方面已遥遥领先。2022年11月,由我国光伏企业研发的异质结电池效率突破26.81%,打破了尘封5年之久的世界纪录,这是中国企业第一次拿到该项世界纪录,自此,晶硅单结电池和晶硅—钙钛矿叠层电池两大主流赛道的世界纪录,屡次被我国光伏企业刷新和保持。


目前,我国在绿色技术和供应链方面建立了全面的领先和主导地位,但也面临着美、欧、印等国家和地区愈演愈烈的打压和遏制。钟宝申指出,这些国家通过持有的僵尸专利、休眠专利等非对称竞争手段,遏制我国新能源民族企业的自主创新突破,以知识产权为战略武器对我国有原创技术实力的企业实施系统性打压。


2022年以来,由于光伏行业需求旺盛、盈利提升、融资渠道宽松等因素,导致各环节产能扩张迅速,市场供需失衡,竞争加剧。在行业利润和现金流承压背景下,如何引导光伏企业从“省钱过冬”的现状,到加大投入新技术实现对老产能的迭代成为关键。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原创技术是突破瓶颈,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是保持提升我国光伏产业科技实力,化解发展问题的必然选择。”钟宝申建议,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引导鼓励高效先进技术光伏产品应用,通过为先进技术产品提供市场空间和应用实践,为先进技术发展提供坚实支撑,确保先进技术能够通过市场应用快速成熟并不断迭代升级。


加大原创技术研发投入力度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动力,建议通过政策引导、重大项目设立、研发资金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鼓励企业增加在原创技术研发上的投入,对已取得原创技术成果的企业加大支持保护力度,防止受到僵尸专利、休眠专利等的恶意竞争,避免对创新的抑制,让创新成果得到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


以原创技术为核心,实施“链主”“圈主”培育计划,大力支持产业核心企业与全球知名高校、权威研发机构和团队、产业链上下游形成高效的协同创新生态,编制关键技术图谱和产业链图谱,形成更多引领行业发展的底层技术和原创技术,围绕重点企业打造创新产业集群,形成协同创新、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钟宝申建议,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助推形成国际标准,如牵头制定光伏组件碳足迹核算、寿命周期评价等国际标准,抢占技术话语权。(来源:中国网,记者:彭瑶)


陈保华代表:希望在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中增设“出口豁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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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凝聚多方力量,加速推进在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中增设‘出口豁免’规定,着力完善制度机制,更好发挥法律的引领保障作用,确保中国医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规定:“在保护范围内,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与专利期限补偿前相同”。上述法律规定简称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


陈保华表示,由于我国的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未对药品出口作出明确的“出口豁免”规定,因此在鼓励药品领域创新的同时,国内药企在专利补偿期内无法生产并出口专利产品至无保护或专利保护已过期的国家,从而限制我国制药企业生产、销售以出口为目的的原料药、仿制药。


“目前,全球设立药品专利期限补偿规定的国家仅有40多个,其中约30个为欧盟国家,且欧盟、加拿大等地区通过‘出口例外’等规定为制药企业提供了一个绿色通道,使其能够在保持国内市场合规性的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陈保华提到,这也意味着我国制药企业面临国际市场被竞争对手抢先占据的严峻局面。


我国既是国际原料药生产大国,也是国际仿制药主要供应商,制药企业近6000家。仿制药行业是医药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国仿制药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但面临着产业升级压力、国际竞争加剧、全球贸易环境复杂的多重挑战。


为此,陈保华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中增设第四款“出口豁免”例外规定,即:在药品专利权延长期内,以出口为目的或最终以出口为目的的原料药和制剂的研发、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等行为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陈保华认为,增设“出口豁免”既不违背中国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的立法本意,也不影响专利权人在中国的权益实现,也不违反其他国际条约中应遵循的规则,同时还能引导和保障我国原料药、仿制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升我国医药产业国际市场核心竞争力。这将在激励创新与促进产业国际化间找到平衡点,为国民健康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来源:证券日报网,记者:吴文婧)


毕春光代表:建议采取更有效措施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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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春光药装董事长毕春光拟提交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建议。


“企业主要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当前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并不完善,仍面临诸多挑战。”毕春光表示。


据介绍,企业在发现知识产权被侵权后,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人力和财力进行维权。而侵权者即使被认定侵权,所作出的赔偿往往难以弥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导致侵权行为屡禁不止。


另外,部分法律法规存在滞后性,对一些新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界定和处罚不够明确;在执法层面,存在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导致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大打折扣。此外,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还不够强,一些企业和个人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意识淡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对此,毕春光建议,应加快修订和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增强法律的前瞻性和适应性。明确新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提高侵权成本。例如,对于恶意侵权行为,应加大赔偿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起到震慑作用。


与此同时,还要优化知识产权执法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建立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例如,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平台,及时发现和处理侵权行为。


“要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咨询等服务。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维权保险制度,降低企业维权风险。此外,简化知识产权维权程序,缩短维权周期,提高维权效率。例如,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通道,对一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侵权案件快速处理。”毕春光表示,应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对企业和创新主体的培训,提高其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例如,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高校、进科研机构等活动,普及知识产权知识。


要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水平。同时,加强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和处理,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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