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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茂2024年3月原创文章合集

安全茂  ·  · 1 月前

一、3月1日:关于“轻伤事故未上报是否构成瞒报”的法律分析与建议


本文观点如何评价一部安全法规或者制度是好是差?要看它是否能够真正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减少安全资源内耗、改善社会安全环境提高社会整体治理水平。如果法律法规条文的可执行性差、逻辑不缜密、繁杂无章、内容表达模糊不清晰,很有可能使其受约束对象无所适从,最终蜕化成行政权力腐败的温床。


二、3月6日:比重大事故隐患更严重的问题


本文观点:从安全职责错乱、安全界限不清、安全本末倒置、安全投入不足、违反安全原则、安全历史欠账等六个方面分析中国大部分企业的安全管理怪状,这些问题可能比现行发布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的明确的问题)更严重。


三、3月8日:为什么安全“专家”人人喊打


本文观点:曾几何时,安全专家令人如此深恶痛绝呢!根本原因是:一些安全专家现实中已经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是真正帮助企业解决安全问题,反而在无形中制造问题为难企业!主要有五种情形人人喊打:

1.为了维护自身专业和权威的“专家”;

2.硬生生找茬的“专家”;

3.自身专业能力不足的“专家”;

4.没有担当逃避责任的“专家”;

5.向企业变相索取好处的“专家”,


四、3月10日:事故与安全有毛关系


本文观点:在事故面前,我们都成了最原始的单细胞动物。总以为事故的对立面是安全,用简单的线性思维来替代事故背后超复杂的社会协作和人性博弈。之所以走入这个误区,是源于大众普遍对安全的认知过于肤浅。所有的事故都可以叫安全事故,但所有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安全问题。“安全”仅仅是凭空臆想出来的关联修饰词。


五、3月12日:安全工作是最伟大的职业!

本文观点:安全工作之所以称得上最伟大,是因为它有一些属于“伟大”的基本特质,譬如勇敢、无私、奉献......安全工作者勇敢的与各种风险作斗争,这种大无畏的担当精神,放眼现代工业文明体系下的所有职业,也是屈指可数;而社会对于安全管理这类职业的严苛程度,堪比中南海保镖;事故发生前,安监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很多建议、措施,往往被政府和企业忽视,不采纳、不执行,事故发生后,却最易将最重视安全的安监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辞退甚至判刑。安全人既身处江湖,又困于柴米油盐,但仍心怀人民冷暖,心系群众安危,有一个接济苍生的心,更有一颗家国情怀的心。


六、3月14日: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如何慢慢蜕化和消失的

本文观点:城市发展最大的成功不是高楼大厦,而是安全;企业生产经营最大的责任不是效益,而是安全;人民幸福最大的基础不是柴米油盐,而是安全感。频发的城市公共安全事故一次又一次的冲击我们的安全感?到底根源在何处?是安全管理理念的落后?抑或是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不健全?甚至是安全管理机制不完善?还是全民安全素养和安全文化的匮乏......

1.为什么我们总是在每次事故后强调安全监管不到位;

2.为什么我们总是习惯把安全管理当成安全部门的事;

3.为什么避责式安全管理导致形式主义泛滥。


七、3月17日:企业不落实“三管三必须”,重视安全就是一句空话

本文观点:企业作为生产经营组织,既是社会化大生产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中的一环,也是通过效益解决员工就业、生存、缴纳税收、技术创新、创造社会价值和财富的重要载体。安全虽然伴随它从零到一、从一到百的全过程,但效益才是它的最终目标和产物,这两者均是附着在企业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中的一种属性,它们是无法单独存在的。当我们原本属于全组织、全流程、全岗位、全员都必须参与并为之负责的安全,过度集中到一个部门、一个机构甚者一个人时,就已经犯下了严重失误。

事故源于隐患,隐患源于风险,而风险来源于我们的所有的生产、经营、业务、作业涉及的所有活动、设备、场所、工艺、物料、能量,生产经营的管理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执行最终会落实在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身上,所以,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这或许是安全生产法将“三管三必须”写入法律的初衷。

八、3月20日:“制止违章行为”与“纠正违章行为”的区别

本文观点:发现违章行为,安全人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

第一步:制止违章行为。制止违章行为是指当下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立即叫停正在进行的违章行为,以防止事故或危险的发生。这通常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行动,强调的是及时性和果断性。为避免叫停方式不当导致意外,建议安全人可优先采用STOP六步法的方式叫停。

第二步:纠正违章行为。这是被大多数安全人忽略的一个重要步骤,大家往往以为现场制止就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其实“纠正违章行为”才是更重要的一项职责。纠正违章行为是指通过教育、沟通、约谈、质询或其他适当的方法,帮助违章者认识到错误,并促使其改正行为。这包括指出违章行为的危害、提供正确的做法和指导,以确保违章者在后续避免类似的错误发生。

这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制止违章行为是指即时的阻止,而纠正违章行为则是指长期的行为改变和预防。通常安全人习惯采用第一种方式履行法定职责,往往忽视第二种方式的运用。这也导致很多被当场叫停、制止的违章行为又反复出现甚至发生事故的案例,最后安全人却被无情的问责。

九、3月22日:安全生产领域的六种“过度管理”,基层苦不堪言,减负迫在眉睫!

本文观点:目前,在安全生产领域追责从严的生态下,“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已逐渐异化成“层层转移安全责任”。特别是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助力下,逐渐演变成从上至下“避责式”的安全管理,导致安全生产陷入过度管理状态。基层除了应对繁重的生产经营任务,还不得不承接大量安全过度管理衍生的形式主义工作,同时承受着巨大的安全压力,可谓身心俱疲、苦不堪言!安全“过度管理”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1.繁杂的安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

2.频繁的督导帮扶与监督检查;

3.不合理甚至近乎不可能实现的安全目标指标;

4.不适配的安全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

5.层层传达的安全会议和层层转发的安全文件;

6.过度的安全台账与痕迹管理。


十、3月23日:安全是每个人自己的事,这是一个根本道理

本文观点:这世界上就三种安全:你的安全,我的安全,我们的安全,这三种安全已经清晰的划分好大家各自的界限,你的安全你负责,我的安全我负责,我们的安全——大家一起负责!我们大都数人对于安全工作不理解的困惑与痛苦,都源于自己的对安全责任界限感不足。所有人把自己的安全界限撕的血肉模糊,再邀请安全人介入,不出事才怪!


只有每个人深刻理解并认同安全是自己的事,组织或系统的安全度才会有进一步改善的可能。当每个管理者、每个岗位、每个人有了“我的安全我负责”的这个基本认知,真正清楚自身所管辖或所负责的生产、经营、业务、工艺、设备、作业、属地的安全风险和安全事务都归于自身。安全领导力、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规章制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十一、3月28日:当高级别的安全督查还停留在检查灭火器、安全帽、作业票......我顿时抑郁了


本文观点: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政府的安全督查,特别是高级别的安全督查,应该着重于发现和解决某个地区、某个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制度性、系统性、根源性、长期性的痼瘴顽疾,而不仅限于在某个或几个企业开展现场隐患排查。


1.真正实现有震慑力的安全督查绝不是频繁的安全督查,过于频繁的安全督查只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压力和干扰,而且可能会导致企业对安全督查产生疲劳和抵触情绪。“狼来了”喊多了,企业也就麻木了,无所谓了。

2.安全督查不要讲究“全”和“多”,而要注重“专”和“深”如果过于追求全面性或问题数量多少,那必然会导致督查的深度不足,更无法让企业真正心悦诚服的去整改和纠正问题。

3.安全督查务必要明确督查主体或对象,尽量避免搞“越级”督查。如果所有的安全督查把全部精力都下沉到一线企业,就会对属地政府领导责任、专业部门监管责任、应急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落实的监督,无法帮助地方查找到在安全管理政策、机制方面的漏洞和行业、领域的安全系统性问题。

4.级别越高的安全督查往往权威越大、专业资源越充足、信息越广泛。所以,高级别的督查更应把重心投入到源头、宏观、系统的风险隐患排查中去。比如通过督查详细深入了解地方政府公共安全治理体系运行情况、政府部门之间在安全生产领域的沟通与协作机制、三管三必须的落地、行业协会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媒体对安全工作的宣传、民众安全意识的培养、有效的安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等。

十二、3月30日: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是高是低,就看这四点

本文观点:“安全责任心守恒定律”——安全部门的安全责任心越强,直线部门的安全责任心就会越差。直线部门是风险预防的源头、安全责任的主体,一旦它的安全责任心不足,企业的安全管理将如蜻蜓点水,效果也仅限于隔靴捎痒。想要实现真正的本质安全,任重道远。


但凡真正重视安全的领导,必然有大格局、大视野、大胸怀、大远见。相反,不重视安全的领导,则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急功、近利、短视。一个领导重不重视安全,其实是很难遮掩住的,越刻意遮掩、越容易暴露。安全是检验一名企业领导者是否合格的试金石!


直线部门负责人如若未对安全管理投入足够的注意力,仅仅依赖安全部门的通知、文件行使安全职权,甚至连安全部门的要求都有抵触或打折扣。那他极有可能缺乏系统的安全思维能力,甚至连主管业务范围内的主要风险点和控制措施都不知晓。那随着企业战略扩张、业务模式创新、经营业绩增长、新员工的涌入,事故隐患必将层出不穷。任由安全部门有翻天的本领,也只能在短期或某一阶段内达到事故控制的目标。


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是安全部门的重要使命,但并不意味安全人要直接替所有人去承担危险。安全部门真正的职责是: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先进的技术手段、有效的制度流程教会管理者和员工如何规避风险、预防事故,实现真正的安全长效机制。


十三、3月31日: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到底是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还是安全部门负责?

本文观点:人力资源部门通常具备更强的组织能力,能够更有效地安排和协调培训活动,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他们也能够更好地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和背景,从而制定出更加贴近实际的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部门通常还具备更专业的培训效果评估工具和方法,能够更准确地评估培训效果,为后续的培训改进提供依据。他们也能够更好地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资源和利益,为安全培训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将安全培训纳入企业的整体培训体系中,能够确保培训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充分盘活企业培训资源。所以,企业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更合适。

当然,企业安全培训的管理并不是绝对的,不同企业的情况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在某些情况下,由安全部门主导安全培训或许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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